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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伦偷逃税被罚1.06亿!工作室微博、抖音账号被封,已有平台解除合作!最新回应来了

来源:券商中国 作者:贺觉渊 2022-03-16 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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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邓伦偷逃税被罚1.06亿!工作室微博、抖音账号被封,已有平台解除合作!最新回应来了)

又一位明星偷逃税被罚。

3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消息称,近期,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演员邓伦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有关文件,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并对协助偷逃税款的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中介机构等进行联动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企业的税法遵从度,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目前,邓伦已发布道歉信,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不过,随后邓伦工作室微博被封,邓伦的抖音账号也被封。云米微博发文称,即日起解除与邓伦的合作关系。

人民日报评论指出,经税务部门通报,邓伦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1.06亿元。这是文娱领域税收监管的一次成果,也是对相关从业人员依法纳税的有力警示。一段时间以来,多名具有公共影响力的演艺明星、网络主播,均因涉嫌偷逃税,被依法严查严惩,释放出有法必依、严格执法的鲜明信号。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邓伦被提醒督促后仍整改不彻底,有关部门才依法立案并开展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主动纠错,可能从轻;未能纠错,难免从重。

演员邓伦涉嫌偷逃税

近期,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演员邓伦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据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邓伦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同时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行为。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认定其偷逃税款4765.82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399.32万元。这意味着,邓伦偷逃、少缴税款共计6165.14万元。

根据公开消息,邓伦是中国内地影视男演员,2012年通过出演个人首部电视剧《花非花雾非雾》正式进入演艺圈。随后出演《新京华烟云》、《白鹿原》、《因为遇见你》、《欢乐颂2》、《楚乔传》等影视作品。

在邓伦微博可以看到,其在新浪微博拥有超4000万粉丝,其签名写着:好好做人,认真演戏!

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罚单后,邓伦在新浪微博发布道歉信。邓伦在道歉信中表示,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

另据天眼查信息,邓伦担任了2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中,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经营状态为“正在清算中”,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注册资本100万元,由邓伦全资持股。

(截图来源:天眼查)

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1.06亿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依法向邓伦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据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1.06亿元罚款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的4455.03万元,处0.5倍罚款计2227.52万元;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未主动自查补缴的310.79万元,处4倍罚款计1243.16万元。

有关部门对偷逃、少缴税款的罚款依据中,对罚款倍数的依据主要有两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虽然偷逃税、少缴等处罚倍数可在税款5倍以下。不过,前述负责人表示,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

尽管自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持续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也曝光了如郑爽、薇娅、驴嫂平荣等涉嫌偷逃税典型案件。但今年以来,文娱领域还是出现了个别违法事件。

2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消息称, 近期,广东省广州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平荣(网名:驴嫂平荣)涉嫌偷逃税款,对其依法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经查,平荣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1926.05万元,未依法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少缴有关税款1450.72万元。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有关文件,对平荣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0.6倍罚款,共计6200.3万元。

在今年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也谈到明星、网络主播偷逃税问题。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马进就指出,加强对主播的税收监管,对正在转型新经济模式非常重要,对头部主播的处罚将起到警示作用,会使得新经济模式健康公平发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播艺术团说唱团演员巩汉林还表示,明星收入几千万、上亿还在偷税漏税,“完全给中国人丢脸”。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依法打击偷税骗税”也被列入2022年的重点工作中。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日前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要筑牢纪律“防火墙”。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依法打击偷税骗税,特别是运用好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六部门常态化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严肃查处骗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不法分子,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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