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资产融资租赁子公司严重违规领150万罚单,被指存在非真实转让租赁资产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时任长城租赁董事长、副总经理、租赁业务三部负责人、项目组组长分别被罚款8万元、6万元、5万元和5万元。

(原标题:长城资产融资租赁子公司严重违规领150万罚单,被指存在非真实转让租赁资产)

3月,新疆银保监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 “长城国兴租赁”)领150万元罚单,多名相关负责人被罚。

长城租赁被指存在非真实转让租赁资产,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售后回租业务尽职调查不到位、租后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时任长城租赁董事长、副总经理、租赁业务三部负责人、项目组组长分别被罚款8万元、6万元、5万元和5万元。

工商信息显示,长城国兴租赁成立于1996年,由四大AMC之一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长城资产”)控股,是长城资产为数不多全资持有的公司之一,其他还包括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长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此外,长城资产对长城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长城租赁”)持股8.9%。2009年,长城资产济南办事处曾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长城租赁股份。

据披露,截至2021年9月末,长城国兴租赁资产总额638亿元,前三季度净利润6.7亿元。截至2021年上半年末,长城国兴租赁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714亿元,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607亿元,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1.56%。长城国兴租赁、涉及诸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长城国兴租赁与河北融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所涉执行标的均逾亿。

另有判决书显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曾为贵州鑫悦煤炭有限公司煤矿技改项目向长城国兴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原告指出,长城国兴并不具有从事贷款业务的资质,曾因以融资租赁的名义进行违法放贷被行政处罚,构成职业放贷人;长城国兴在发放该案融资款项时,存在大量未还银行贷款,已经构成高利转贷行为,《回租租赁合同》实为借贷合同。法院表示主张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未予认可。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长城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