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祸起乐视,两机构领罚单!平安证券暂停保荐机构资格三个月,最新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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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财务造假余波未了,两机构领罚单,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暂停保荐机构资格三个月!
乐视网财务造假余波未了,曾任乐视网再融资项目的保荐机构山西证券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于3月20日领证监会罚单,同时负责乐视网IPO业务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也接到深圳证监局罚单,平安证券被责令改正并暂停保荐机构资格三个月。
01
两机构被罚
3月20日,山西证券公告称,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认定,中德证券乐视网非公开发行保荐业务涉嫌未勤勉尽责。一是未完整获取和编制前十大客户销售情况;二是未对业务发生的真实性进行有效核查。乐视网非公开发行签字保荐代表人杨丽君、王鑫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证监会拟决定对中德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566万元,并处以 1132万元罚款;对杨丽君、王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今年1月18日,山西证券曾披露,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因在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中德证券立案。
今年1月17日,山西证券还曾公告,1月1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上海君盈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两千名原告向北京金融法院对乐视网(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一名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乐视网赔偿因其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投资损失共计45.71亿元,要求其他二十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诉讼的被告共涉及乐视网、贾跃亭等14名自然人、中德证券等3家证券公司、3家会计师事务所。
除中德证券外,券中社记者还从接近监管层的相关人士处了解到,深圳证监局于近日向平安证券下达了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拟对平安证券责令改正并暂停保荐机构资格三个月,对乐视网IPO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和时任保荐业务负责人认定为不适当人员5-10年,其他相应的合规业务等相关人员被采取了监管谈话等措施。
对此,3月20日晚,平安证券表示,公司已收到事先告知书。同时表态称,近十年来,公司已持续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合规风控水平持续提升。公司将本着客户至上原则,依法依规的基础上与监管积极沟通,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02
乐视网连续十年虚增收入
2015年5月26日,乐视网公告申请非公开发行,2016年6月2日,乐视网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8月8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乐视网向四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1.066亿股,募集资金47.99亿元。
●经证监会立案查明,乐视网2007年至2016年连续十年虚增业绩,其中涉及非公开发行申报文件财务数据期间为2012年至2014年及2015年1至6月。2012年至2014年乐视网分别虚增收入8965.33万元、19998.17万元和35194.19万元,虚增利润8445.10万元、19339.69万元和34270.3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7.04%、78.49%和470.11%。
2020年7月21日起,乐视网终止上市交易,20日成乐视网最后一个交易日,最终股价收报0.18元,总市值7.18亿元,较高峰时的1700亿元市值蒸发99%以上。截至2019年12月底,乐视网股东总数28.08万户,除了前十大股东之外,剩余投资者持有剩余约62%的股份。
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不接受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请,因此乐视网退市后,将不能重新上市。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7月2日乐视网创始人、实际控制人贾跃亭发表公开信,宣布已于6月26日完成个人破产重组。他表示,对其个人而言,这意味着人生的重启。
财务造假一直是证监会的关注焦点,目前,已通过多种途径加强IPO、再融资环节对中介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的监管,此次对中德证券和平安证券开出的罚单,就是全面落实“零容忍”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加强对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的有力举措。
证监会多次表态,将持续督促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归位尽责,切实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聚焦关键领域,突出重大案件,坚持“一案双查”,切实加大违法成本,有效提升执法威慑,维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可以预期,对于敢触碰红线的中介机构,监管部门将严惩不贷,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