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人大代表李继朝:优化创业投资企业税收征管方式)
4月11日,深圳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幕。会议期间,深圳市人大代表李继朝提交了《关于优化创业投资企业税收征管方式的建议》。
李继朝提出,深圳创投行业的发展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逐步构建了科技与金融相融合,“创新+创业+创投”协同互动的格局。但与国际国内先进地区相比,深圳在投资行业发展规模、政策环境、创投生态等环节仍存较大差距。此外,随着苏州、合肥等城市近年来创投行业的迅速发展,深圳面临的外部竞争也越来越大。在此背景下,进一步加强对深圳市创投行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优化创投发展环境变得尤为迫切。
他建议:
1、对创业投资企业股权退出时,先退出的项目,提前把整个已经投资的所有项目成本扣减,差额部分作为应税基数。
2、对于创业投资企业,针对天使投资、VC投资的项目,持股时间达到3年、5年的,参照北京上海双15%政策,制定深圳市同等待遇政策。
3、为了实施深圳市委市政府打造“国际创投中心城市”的目标,研究出台与国际接轨的税收政策,支持创投企业在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中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