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告别高息揽存 提升存款服务竞争力)
证券时报记者 杜晓彤
近期,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召开会议,鼓励中小银行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下调。目前,多家股份行已调降3年期大额存单利率,其中,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从3.55%下调至3.4%,招行银行从3.2%下调至2.9%。
2020年以来,为支持经济复苏,银行业须承担起让利实体经济、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的社会责任,实现存款端的精细调整成为亟待克服的障碍。为此,监管部门前期通过约束异地存款、整顿靠档计息等创新类存款产品和压降结构性存款等一系列措施,消除银行之间抢存款的内卷压力,后又通过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多次引导银行下调中长期存款利率。
2021年6月,央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浮动倍数改为加点确定。此次优化后,国有银行普通定期存款利率加点上限为50个基点,其他银行则为75个基点。
此次会议,监管主要鼓励中小银行下调存款端利率。由于中小银行也是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重要金融力量,中小银行下调中长期存款利率有利于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尤其是中长期融资成本。
对银行而言,短期来看,监管引导存款利率下调,有利于缓解银行负债成本;长期来看,由于银行存款的财富管理属性日益突出,收益竞争力的减弱可能造成存款向基金、理财等产品迁移,尤其是对中小银行影响较大。
在存款利率下调过程中,为避免出现存款大搬家的情况,各银行需努力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增加结算资金等低成本资金沉淀,通过表内外业务,提供给客户全生命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以贷引存、以债引存,提高活期存款占比。尤其是中小银行,在失去高息“弹药”后,更需要发挥自身优势,错位竞争,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提高存款服务的市场竞争力。
值得注意的是,资管新规实施后,银行理财产品打破“刚兑”向净值化转型,加之当前市场行情波动较大,要找到能够替代银行存款的理财、基金产品并不容易。一些追求保本保收益的储户开始转向一些高息存款产品,但这些产品踩在异地揽储的监管边缘,其中还有一些是通过贴息等违规行为实现高息的产品。需提醒储户切莫被高息蒙蔽,选择合规产品、经营状况良好的金融机构才是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