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务院批复同意建设吉林长春等地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证券时报网讯,据中国政府网28日消息,国务院批复同意建设吉林长春、黑龙江佳木斯、河南周口、内蒙古巴彦淖尔、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批复要求,上述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必须严格遵循国土空间规划,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有关补偿安置规定,依法依规推进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坚持农地农用,严禁改变科研试验、示范农业用地性质,禁止商业性房地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