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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贸易通关试点有望扩围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江聃 2022-05-11 1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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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多项贸易通关试点有望扩围)

证券时报记者 江聃

5月11日,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日前海关总署出台十条措施,在加强口岸外防输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同时,促进外贸保稳提质。记者注意到,十条举措中既有复制推广成功试点经验的做法,也提出了保障新冠疫苗和检测试剂快速通关、设立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查检绿色通道等特定事项的安排。

比如,在保障重点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方面,海关总署提出,将扩大海运船只到长江内河运输船只的“联动接卸”监管模式,缓解上海及周边地区港口码头、公路交通接卸运输能力不足问题。“联动接卸”是上海海关、南京海关创新推出的监管新模式。此前,该模式把太仓港作为洋山港的延伸,进口货物在洋山港放行后,经专用驳船转运至太仓港即可直接提离;出口货物运抵太仓港码头,报关放行后,可从洋山港直接大船离境。如有布控查验,由洋山海关派员在洋山岛上进行。在业内人士看来,“联动接卸”模式一举解决了转关申报和二次运抵问题,货物经太仓港、洋山港进出口,均可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从此前的实践经验来看,对于节省企业的物流成本具有较为明显的作用。此次则作为保障重点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的措施提出。

海关总署还表示,将在符合条件的港口深入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以加快企业急需货物通关。进口货物“船边直提”是海关针对急需提货的进口货物量身定制的通关监管模式,2020年11月实施以来深受企业欢迎,此后进行了多次系统升级。出口货物“抵港直装”与其类似。两种模式都是着力于降低了外贸企业物流与时间成本,又简化了港口作业流程,避免货物在码头堆积。

还将扩围的试点包括“离港确认”。通过“离港确认”模式,口岸国际物流的“串联作业”将优化为“并联作业”,企业申请江海联运转关和海关审核放行转关申报单时无需等待码头理货和江船订舱,只需在离港确认时自动完善转关申报单境内运输信息,企业在收到“可离港”回执后货物即可离港,有效提升物流作业效率,缩短了中转时间。海关总署表示,将进一步优化长三角等重点地区水路物流海关监管模式,支持扩大“离港确认”等模式试点范围,不断提高水路物流效率。这一试点于2020年在重庆、上海两地开展。

海关总署还表示,为疏运受疫情影响积压的进出境邮件,根据邮政公司申请研究开通临时邮路,保障境内外用邮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新冠疫苗和检测试剂出入境保障措施,加快新冠疫苗和检测试剂审批,保障新冠疫苗和检测试剂快速通关。

十项措施中还包括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措施、保障进出口农食产品等商品有效供给、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和数据服务的具体安排。海关总署要求全国海关深入调研、跟踪分析当前外贸发展面临的挑战,结合关区实际和地方政府、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研究细化具体措施,全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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