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股份闯关A股:核心产品缺陷曾引发泄露爆炸事故,旗下子公司多次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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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亚光股份更新了招股书。

(原标题:亚光股份闯关A股:核心产品缺陷曾引发泄露爆炸事故,旗下子公司多次受到行政处罚)

近日,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股份”)更新了招股书。公司拟募资5.17亿元,分别用于年产800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年产50套MVR及相关节能环保产品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资料显示,亚光股份主要从事各类工业领域中的蒸发、结晶、过滤、清洗、干燥、有机溶媒精馏等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系统工程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实控人为陈国华和陈静波,两人系父子关系且合计控制公司57.48%股份。

财务方面,2019-2021年,亚光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18亿元、4.18亿元、4.84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416.83万元、8404.29万元、9360.04万元,公司业绩呈现上升趋势。

需要指出的是,亚光股份的核心设备过滤洗涤干燥机属于压力容器,是对安全生产和操作维护具有较高要求的特种设备。如果在后续使用过程中,未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保养、维护和操作,则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事实上,上述安全隐患亚光股份曾遭遇过,虽然公司未因事故而被罚,但是事故发生后带来的社会舆论也把亚光股份推上了风口浪尖。

2020年7月27日,亚光股份的客户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仙居现代工业集聚区的碘海醇粗品生产车间发生爆炸事故并引发火灾,造成2人死亡,2人轻伤。事后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显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公司生产的过滤洗涤干燥机(2012年销售)卡兰在压滤过程中失效断裂,导致碘海醇粗品正丁醇溶液泄漏至车间,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点火源后发生闪爆。

虽然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操作,超设计寿命使用设备且未按承压设备进行管理以及日常维护不当所致,但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亚光股份针对事故设备实际提供的卡兰数量与设计要求配备的法兰数量不符,这反映了公司历史上在设备的生产和质检环节存在一定的内控缺陷。

不过,亚光股份在申报稿中表示,公司相关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对事故的发生不承担责任,未进行赔偿,相关主管机关未对公司进行处罚,相关整改要求已全部落实到位。

值得一提的是,亚光股份报告期内还受到过行政处罚。2021年8月4日,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亚光股份全资子公司乐恒节能罚款26.05万元。而此前2020年10月26日,因现场抽查出现多项不合格,河北省应急管理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乐恒节能罚款4.9万元。

此外,亚光股份在更新的招股书中,对全资子公司乐恒节能土地证取得过程以及外界传言进行了回应。公司表示,时任大厂县委书记孙宝水因严重违纪被“双开”,但其被追究刑事责任与乐恒节能拥有的大厂回族自治县不动产权的土地无关。网传大厂县与鼎鸿投资约定每亩出让金不超过2万元并不属实,相关价格合理。(蓝鲸上市公司 王晓楠 wangxiaonan@lanjing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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