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限制区域”二手房不限购,非户籍居民购房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来源:蓝鲸财经 作者:蓝鲸房产 黄嘉敏 2022-05-21 14:14:4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大连:“限制区域”二手房不限购,非户籍居民购房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5月21日,大连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将大连市中山区(不含东港商务区)、西岗区、沙河口区设置为“限制区域”,居民家庭在限制区域购买商品住房(规划用途为住宅,下同),实行限购政策。居民家庭指购房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离婚、丧偶等单身的,以个人为居民家庭。

其中,大连市户籍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大连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限制区域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向其销售限制区域的商品住房。对住房套数的认定是指在限制区域拥有的住房总套数,非限制区域住房套数不计入总套数。

非大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制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大连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不再提供自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大连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同时,在限制区域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制区域的商品住房。

此外,上述通知表示,结合大连市实际情况调整完善房地产相关政策,满足合理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大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制区域拥有住房的总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可在限制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

大连市户籍的成年子女家庭可与父母家庭(不限户籍)作为整体共同申请购房资格,购房套数认定按照申请家庭整体可购买的总套数确定。

居民家庭在限制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不再受已有住房总套数限制,支持对住房区域进行选择的合理需求。

针对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可按家庭需求在限制区域内购买住房。

针对家庭特殊情况,满足合理售房要求。因家庭成员患病、就学等急需资金支付医疗费、学费情况的,房屋所有权人进行承诺,可解除对其限售住房的限制,由承诺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另外,《通知》还要求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满足合理购房信贷需求;加强商品住房价格分析监测,完善一房一价备案制度等。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