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优化制衡约束机制 上交所强化债券审核程序规范)
为深化债券市场注册制、加强审核制衡约束、推进审核公开,6月2日,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审核程序》,旨在全面规范信用类债券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2015年公司债改革以来,上交所制定建立了公司债券预审核规则制度及工作程序,经不断完善,运行情况总体良好。注册制实施后,上交所在前期预审核制度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全程监督、公开透明的思路对信用类债券审核程序进行了优化完善。
此次新发布的指引,对债券项目从申报受理到形成审核结果全流程环节进行了规范,主要有三方面变化:一是统一公私募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审核程序,优化各环节以及审核会议机制安排,建立简明、清晰、透明和易于企业理解参与,利于规范执行的信用类债券审核程序。二是将制衡约束机制贯穿各审核环节,明确反馈意见形成与出具流程、专家会议人员组成及权限范围等安排,各环节设置多层把关复核机制,重点强化反馈会议和专家会议的制衡约束效果,确保审核工作质量,扎紧筑牢廉政防线。三是落实“放管服”要求优化审核效率,精简部分流程节点与时限,主动公布审核工作的详细流程步骤及节点时限,并将信用债融资咨询机制嵌入审核流程,提供审核政策与审核进展咨询窗口,让市场更加了解审核、信任审核。
下一步,上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部署要求,在债券市场落实好“注册制三原则”,持续改进审核工作,提升审核效率,努力通过公开审核程序、优化审核机制,创造更便利、更高效、更具公信力的融资审核环境,更好地发挥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市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