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付通因“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行为”遭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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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付通此次的违规行为并不多见。

(原标题:快付通因“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行为”遭行政处罚)

日前,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公示一份行政处罚公示表显示,深圳市快付通金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快付通”)因存在“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没3万元。

据现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人民银行注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快付通此次的违规行为并不多见。

相关情形包括:转让、出租、出借《支付业务许可证》;超出核准业务范围或将业务外包;未按规定存放或使用客户备付金;未遵守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比例管理规定;无正当理由中断或终止支付业务;拒绝或阻碍相关检查监督;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显示,快付通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另外,除了此次被罚,快付通还于2020年8月因存在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的违法行为,被罚款33万元。

据官网介绍,快付通成立于2009年9月,是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结算中心”)整合原有网络支付和代收付业务,发起的专门从事第三方支付服务的实体企业。2011年5月,快付通获第三方支付牌照,可从事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支付等业务;2011年12月22日,快付通获从事广东省范围内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资质。取得支付牌照后,快付通建立网络支付通道,提供网络支付与小额便民支付服务,相关行业包括基金、商旅、保险等。其支付牌照的有效期至2026年5月。

虽然深圳结算中心是快付通的发起方,不过从2015年开始其持股比例已从60%降至20%,不再是快付通控股方,与深圳市雁联计算系统有限公司并列二股东。快付通目前的大股东为深圳联合金融广告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去年10月,深圳结算中心曾将其持有的快付通20%的股份挂牌出售。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此前发布的《深圳市快付通金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公告》信息,20%股权挂牌价为5708.232万元,按照转让价格计算,快付通目前市值约2.85亿元。该项目如今已过挂牌期。

据转让信息显示,快付通截至2021年8月末的资产总额约5.7亿元,负债总额约1.81亿元,净资产约2.85亿元。经营数据方面,快付通2020年营业收入约为1.72亿元,净利润为965万元。2021年1-8月,快付通营业收入为5231.48万元,净亏损为989.2万元。

另外,在黑猫投诉平台,快付通近来屡遭投诉平台私自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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