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欧盟清洁能源加速转型的 三大逻辑支点)
【锐眼看市】
欧盟清洁能源的加速转型主要以光伏为主体,风能、氢能、生物能以及核能等作为核心矩阵的力量来推进。欧盟承诺至2030年在1990年基础上将温室气体排放减少50%(争取达55%),继而于2050年实现碳中和。
张锐
欧洲议会日前通过了欧盟委员会去年7月提出的立法建议,即从2035 年开始在欧盟境内停止销售新的燃油车,此举被看成是自去年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相继通过《欧洲气候法》后欧洲国家绿色转型的重要步伐。此前欧委会还推出了实施RePowerEU(《欧洲廉价、安全、可持续能源联合行动》)战略的一揽子计划,其中特别提出将2030年的清洁能源目标从目前的占比40%提高到45%。
欧盟清洁能源的加速转型主要以光伏为主体,风能、氢能、生物能以及核能等作为核心矩阵的力量来推进。能源转型无论对于企业还是个人都是一场挑战与革命。对于企业而言,需要彰显出更强烈的的社会责任意识,对照绿色能源要求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增加负碳技术、智能技术、数字技术等的推广和转化应用,同时进行生产设备的更新改造,放大绿色产品的供给力度;对于个人者而言,需要培养与增大低碳消费的倾向与偏好。只是必须面对的是,无论企业生产行为还是个人消费行为的纠偏与矫正往往会伴随着巨大的阵痛,甚至还会付出不小的成本,出于经济人的角度以及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追求,市场主体往往会主观忽略或者选择牺牲能源转型的社会目标,欧盟对此建构起了有助于能源转型的三大支点:
支点之一是政策目标导引。欧盟于2011年发布了《能源路线图2050》,明确提出了通过新建能源基础设施、发展可再生能源以及促进科研技术创新等措施推动能源转型,在此基础上,欧委会于2019年底推出了《欧洲绿色协议》,在这份纲领性文件中,欧盟承诺至2030年在1990年基础上将温室气体排放减少50%(争取达到55%),继而于2050年实现碳中和。以《欧洲绿色协议》为蓝本,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在2020年9月提出《欧洲气候法》立法提案,并于2022年6月通过批准程序,以法律形式确立了2030年减排目标和2050年碳中和目标。
在完成立法程序基础上,欧盟又出台了酝酿已久的所谓一揽子环保实施方案即“Fit for 55”。“Fit for 55”不仅修订了8部欧盟的现有法律,而且提出了5个新倡议,涉及气候、能源和燃料、交通运输、建筑、土地利用和林业领域,在此基础上对一些行业目标进行细化,比如交通运输行业提出从2035 年开始在欧盟境内停止销售新的燃油车,同时明确了诸多与汽车产业相关的要求,其中规定2030年欧盟境内的汽车二氧化碳排放量要比2021年减少55%,到2035年要减少100%。
支点之二是市场机制牵引。一方面,欧盟建成了全球首个也是世界范围内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系统 EU ETS,目前已运行16年之久,覆盖电力、钢铁、水泥、炼油、炼焦以及造纸等行业的近1.1万个排放源,占欧盟总排放量的45%。值得注意的是,从碳市场起步时只有20~25欧元/吨,欧盟碳价如今已经涨至90多欧元/吨,碳价的不断提高意味着企业排放成本的增大,从而可以倒逼企业增加自我减排,而对于欧盟碳市场而言,之所以能够推动碳价的稳定上行,主要是市场稳定储备机制 (Market Stability Reserve ,MSR) 和“限额与交易”原则(Cap-And-Trade,CAT)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MSR的主要原理是欧盟每年发布截至上一年底碳市场的累积过剩配额总数,然后将过剩配额总数的24%要转存入MSR,实际操作则是在年度配额拍卖量中减去相应的数额,由此向需求方传递出配额递减与稀缺的信号,制造出碳价上涨的预期;而CAT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上限的前提下,内部各排放源可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放量,且该上限会逐年降低,最终实现减排目的。
对能源转型起到重要作用的另一个市场机制是企业可再生能源购买协议(PPAs),这是一种电力买方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商之间在一定时间内按一定价格购买电力的合同,以双方预先商定的价格和期限购买电力;对于采购企业来说,通过PPAs既可以防止可能出现的通货膨胀风险,还能做到手中电力储备充分,从而确保自己电力供应与使用的安全;对于电力供应方而言,PPAs能够确保电力的消纳,同时明确的电价可以为项目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数据显示,2021年欧盟的可再生能源合约价格跃升了27.5%,交易规模达到了18.8吉瓦的创纪录水平,不仅如此,2022年上半年PPAs的涨幅继续超过了10%,而在目前的PPAs的容量规模中,风能占到了60%。
支点之三是基础设施承托。基于境内有不少天然气工厂与管网,作为支持氢能的有力之举,欧盟准备进一步制定监管框架,推动天然气厂与氢气兼容的同时,还将大面积地对天然气管道进行改造,使其升级成氢能传送网络,并且欧盟还规划除了途径地中海、北海以及乌克兰的三条“氢气进口走廊”;在太阳能领域,为促进创新形式的太阳能,欧盟支持和鼓励在海洋或大型湖泊等水面上的浮动型太阳能发电设备,而在新能源汽车地带,欧盟计划到2030年境内成员国主要高速公路上每60公里将建一个充电站,每150公里建一个充氢站。同时,终端应用的落地既直接关系到清洁能源的转型进度,也是检验最终转型成效的客观标尺,因此,在太阳能光伏领域,欧盟除了在传统屋顶以及地面增设光伏设施外,还明确要求所有新建筑以及翻新建筑都必须安装太阳能电池板,而在氢能源用户方面,欧盟架设的“氢气进口走廊”延伸到境内便可覆盖到比利时、荷兰、德国、东欧及地中海沿岸地区的氢能厂房。另外,为了提高能源利用下效率,欧盟决定对现存建筑中的六分之一进行翻新改造,并将建筑物依靠化石燃料供暖改用光储能与风储能取暖,并计划未来五年内安装1000万台热泵。
基于风能和太阳“看天吃饭”的特征,欧盟加强了储能设施建设。数据显示,截至 2021年底,欧盟累计储能装机规模达到 4.3吉瓦/6.3吉瓦时,占全球19.7%,而且欧盟还是全球最大的户用储能市场,户用储能累计达到1.7吉瓦,在此基础上,欧盟准备取消储能部署的容量限制要求,并计划针对用于储能目的的能源消耗免除电力税收,同时欧盟设立了智能电网技术创新平台,针对输电网运营商制定了5类21项技术创新发展目标,以消除储能等智慧能源的发展障碍,提升电网对储能的兼容化程度。
当然,基础设施的搭建与铺展离不开资金的后盾力量,对此,REPowerEU准备的投资规模为3000亿欧元,其中860亿欧元将用于可再生能源,270亿欧元用于氢能基础设施,290亿欧元用于电网更新改造,560亿欧元用于节能和热泵,另外的20亿欧元用于向地处内陆、对俄罗斯能源依赖度高的中东欧成员国提供石油投资补贴。在资金的投放方式上,欧盟打算从现在起到2030年,分别以720亿欧元拨款、2250亿欧元贷款的形式助力成员国提高燃料利用率和加快开发可再生能源。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欧盟还计划从现在起到2027年,斥资2100亿欧元,把欧盟对俄罗斯化石燃料的依赖度逐步降低为零。
(作者系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