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涉多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违规 湘潭建设被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
日前,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自律处分信息。经审议决定,对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湘潭建设”)予以公开谴责,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2年。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及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予以严重警告。
据悉,湘潭建设作为发行人,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间,存在四项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多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违规,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二是未按要求配合自律调查,未真实、准确提供相关材料,影响自律处分工作正常进行。三是多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合规披露。四是未及时披露董事长、总经理、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变动事项。
交易商协会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湘潭建设予以公开谴责,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2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莫明予以严重警告,认定不适当人选2年;对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梁景唐予以严重警告,认定不适当人选2年。
值得注意的是,5月份,湘潭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原主任、湘潭县建投原副总经理朱树湘被双开。经湘潭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朱树湘在担任原天易示范区管委会投融资部投融资科长和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融资部负责人、董事、副总经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国有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经湘潭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湘潭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朱树湘开除党籍处分;由湘潭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工作报告曾指出,正严肃查处工程建设、融资平台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解决资产底数不清、产权责任不明、监管问效不力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