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阿里健康、京东健康双双暴跌!第三方平台参与药品网络销售将受限,谁能“躲过一劫”?)
6月22日,港股互联网医疗板块集中下跌。$阿里健康(00241.HK)$下跌约14%,$京东健康(06618.HK)$下跌约15%。
起因是5月9日发布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草案》),新增第83条中有一项规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
同时,并规定了第三方平台需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监局备案,且具有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资质、药品信息、药品质量审查和管理的义务。
从22日市场上的反馈来看,有的投资者已经默认该草案已成既定事实。如果此《草案》成为新法规,对京东健康和阿里健康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
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根据国家药监局对其的定义,是指药品网络交易中,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的组织。
京东健康主要通过公司的App、京东集团App以及www.jd.com网站,在中国销售医药和健康产品。
同时向第三方商家提供一个可以将其产品出售给消费者的线上平台。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京东健康在线平台上拥有超过1.8万家第三方商家。
毫无疑问,京东健康的身份同时是第三方平台和直接参与网络药品销售,属于这次《草案》所打击的对象之一,未来大概率会面临二选一的难题。
京东健康的医药和健康产品销售(同医药自营业务)在2021年收入为261.8亿元人民币。
而平台、广告及其他服务(同电商平台服务),也就是向商户收取的佣金、广告费以及其他增值服务费,在2021年收入为45亿元,比自营的收入要少很多。
但利润率方面,一个业务以销售药品和健康产品为主,一个“空手套白狼”以提供服务为主,利润的差距肯定十分巨大。
京东健康并未公布各个业务的利润率,在缺少依据的情况下,把成本拆分到各个业务里毫无意义。
而且京东健康业务二选一的问题还是需要放到整个京东集团的框架里考虑。
京东健康的营业成本主要包括产品采购价、入库运费以及存货减值。也就是说营业成本可以被归类为自营业务的成本。
履约开支包括京东健康采购服务产生的开支、人员成本、支付给京东集团的仓储物流服务以及仓库和实体店的租赁开支,属于应有两个业务分配的成本。
由于缺少相关依据,大概只能估算出自营业务的毛利率不到10%,而向商户提供服务的利润率是相当高的,这可类比为京东自营模式vs.淘宝第三方服务模式。
在业务增速上,还是电商平台的增长要更快一些。
阿里健康通过在天猫的线上店铺以及线下药房向个人以及企业客户销售医药及健康产品,此为医药自营业务。
另外公司的医药电商平台业务是向天猫主体提供外包及增值服务,包括为入驻天猫的特定类别的商户进行业务发展、代表商户进行客户服务、营销策划,以及向天猫主体运营团队提供技术支援与协助。
这样设置的关联方交易,使阿里健康在明面上并不能算作第三方平台,因为第三方平台仍是天猫。
而阿里健康的身份更像是第三方平台的服务外包商,以及在第三方平台上开通线上店铺的商户。
但阿里巴巴集团控股仍持有阿里健康56.86%的股份,是控股股东。所以阿里健康和天猫实质上是同一个实体,仍然不满足《草案》要求。
阿里健康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2022财年,营收共计205.8亿元,其中医药自营业务收入为179.1亿元。
若是《草案》被确定为实际政策,落地后阿里健康也同样会面临二选一的难题。
风云君曾对京东健康和阿里健康均有过覆盖,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在用了都说好的市值风云App上,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看看。
结合国家近年来对第三方平台的监管,风云君反而觉得此次制定的《条例草案》除了规范化药品网络销售市场外,同时也是为了继续执行国家的反垄断政策。
在强调了第三方平台具有监管药品商户的责任和义务之后,将平台和自营店切割开来,避免平台利用自身优势进行不公平竞争。
两家公司现阶段的主要阵地仍是互联网药房,而且也都在扩充线下药房门店以及仓库。从这方面看,两家公司都开始展现出和美国的$西维斯健康(CVS.US)$以及沃尔格林-联合博姿(WBA.O)相似之处。
只不过两家美国公司的发展路线是从实体药店向线上发展,而两家中国公司是从互联网药店向线下发展。
在两家中国公司里,阿里健康也要走的远一些。和两家美国公司都在做专业药房(Specialty Pharmacy)一样,提升公司对病人的专业服务能力显然更重要。
此外,美国市场中广泛存在的PBM(药店福利管理机构)与保险机构和药房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都为第三方电商平台未来何去何从提供了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