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在沪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相应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来源:蓝鲸财经 作者:蓝鲸房产 黄嘉敏 2022-06-29 18:25:1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上海:在沪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相应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6月28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群体落户政策再一次放宽。

根据同时公布的《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以下简称“评分办法”),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其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最新的“评分办法”相当于将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的范围新增了“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此前的户籍评分办法对应的范围为“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参照“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执行。

此外,最新“评分办法”还提到,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的,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此条落户要求也有所放宽,将范围扩大至“五个新城、南北地区”。根据去年11月的政策,仅五个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就业的上海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可直接落户。

受疫情影响,2022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调整为分两批集中受理:第一批为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8月31日(工作日);第二批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工作日)。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上海今年第二次放宽落户政策。

今年6月7日,上海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助力复工复产实施人才特殊支持举措的通知》提到,在符合留学人员落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取消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上海市工作后即可直接申办落户;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院校的,全职来上海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