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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印发《国家公路网规划》: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高质量国家公路网

来源:智通财经网 2022-07-12 10: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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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发改委印发《国家公路网规划》的通知。

(原标题:发改委印发《国家公路网规划》: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高质量国家公路网)

智通财经APP获悉,7月12日,发改委印发《国家公路网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功能完备、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国家公路网,形成多中心网络化路网格局,实现国际省际互联互通、城市群间多路连通、城市群城际便捷畅通、地级城市高速畅达、县级节点全面覆盖、沿边沿海公路连续贯通。

通知还指出,要依托国家公路网发展通道经济,注重与沿线旅游、制造、物流、电子商务等关联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引导优化区域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提升公路服务区服务品质,设置人性化服务设施和充换电、加氢等设施,因地制宜丰富文化、旅游、休闲等服务功能。

改革创新投融资政策,进一步完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强化资金保障能力,落实事权支出责任,鼓励吸引社会 资本参与国家公路建设。积极盘活存量资产,鼓励在高速公路领域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形成 存量资产与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调整收费公路政策,适时修订公 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

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优化完善国家公路网络,有力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编制本规划。规划期至 2035 年,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

一、规划基础

(一)发展基础。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公路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 年—2030 年)》明确,国家高速公路网由“7 射、11 纵、18 横”(以下简称“71118”)等路线组成,总规模约 13.6 万公里;普通国道网由“12 射、47 纵、60 横”等路线组成,总规模约 26.5 万公里。经各方共同努力,截至 2021 年底,国家高速公路建成 12.4 万公里,基本覆盖地级行政中心;普通国道通车里程达到 25.8 万公里,基本覆盖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和常年开通的边境口岸。

国家公路的快速发展总体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极大便利了人民群众出行,有力支撑了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实保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支撑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需求,现有的国家公路网规划建设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区域网络布局仍需完善。区域间通道分布不尽合理,城市群及都市圈网络化水平不高,沿边抵边路网较为薄弱,路网韧性和安全应急保障能力还需提高。二是局部通行能力不足。一些省际间公路有待贯通,部分公路通道能力有待提升,特别是城市群内城际之间和主要城市过境路段交通量饱和,技术等级结构需要优化。三是发展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国家公路网与其他运输方式的一体衔接需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提升空间,绿色低碳发展任务艰巨,智慧发展任重道远。

(二)形势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从国际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从国内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区域经济与产业布局、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人口结构分布、消费需求特征、资源要素供给方式等都在发生深刻变化。这些新形势、新变化对公路交通发挥好先行引领和基础保障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国家公路网作为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的基础和主骨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满足新需求,加快补齐短板,优化提升供给,提高路网质量效益,紧密区域空间联系,满足对外互联互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需要;更加注重与其他运输方式统筹融合,强化衔接转换功能,促进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整体效率提升;更加突出科技创新赋能,注重与新型基础设施和关联产业的融合发展,适应高品质、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提升服务水平;更加突出绿色低碳发展,注重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降低全寿 — 8 — 命周期能耗与碳排放;更加注重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增强路网安全水平和系统韧性,有力促进要素资源有序高效流动,支撑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完善路网布局,构建覆盖广泛、功能完备、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国家公路网,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夯实基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当好先行。

(二)基本原则。

基础支撑,先行引领。立足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兼顾效率与公平,适度超前发展,充分发挥国家公路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有力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更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需要,加强与相关规划衔接,适应城镇化空间格局和区域经济布局,强化对流通体系的支撑,服务促进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合理把握建设时序,科学论证、量力而行,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标准,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建设。

强化衔接,一体融合。加强公路与其他运输方式规划协调,强化设施衔接纽带功能,注重与城市交通有效衔接,提高资源集约整合利用水平,推动运输结构优化,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整体效率。推进公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与沿线旅游、制造、物流、电子商务等关联产业融合发展,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创新驱动,提质增效。注重科技创新赋能,促进前沿科技应用,不断提高国家公路数字化、网联化水平,持续增强“建管养运”统筹和全寿命周期管理能力。充分挖掘存量资源潜力,聚焦短板弱项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效益,实现供给和需求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

绿色低碳,安全可靠。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降低能源消耗及碳排放,促进公路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理念,提高路网系统韧性和功能可靠性,增强安全与应急保障能力,满足人民安全出行需要。

(三)规划目标。

到 2035 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功能完备、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国家公路网,形成多中心网络化路网格局,实现国际省际互联互通、城市群间多路连通、城市群城际便捷畅通、地级城市高速畅达、县级节点全面覆盖、沿边沿海公路连续贯通。

覆盖广泛。国家高速公路全面连接地级行政中心、城区人口 10 万以上市县和重要陆路边境口岸,普通国道全面连接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国家重要旅游景区、陆路边境口岸。

功能完备。国家公路实现首都辐射省会,省际间和城市群间多通道联系,全面对接亚洲公路网和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国家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明显提升,普通国道技术等级结构显著改善,有力支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

集约高效。便捷连接所有综合交通枢纽城市、重要交通枢纽,与其他运输方式衔接更加顺畅,城市过境交通更为高效。跨海跨江跨河等关键通道布设更加集约。

绿色智能。国家公路网有效避让生态保护区域、环境敏感区域,对国土空间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基本实现建设全过程、全周期绿色化。与运输服务网、信息网、能源网等融合更加紧密,数字化转型迈出坚实步伐,基本实现运行管理智能化和出行场景数字化。

安全可靠。国家公路网韧性显著增强,自然灾害多发、地理自然阻隔、边境等重点区域网络可靠性明显改善,设施安全性明显提升,具备应对各类重大安全风险能力。

到本世纪中叶,高水平建成与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相匹配、与先进信息网络相融合、与生态文明相协调、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相统一、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相适应的国家公路网,有力支撑全面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三、规划方案

国家公路网规划总规模约 46.1 万公里,由国家高速公路网和普通国道网组成,其中国家高速公路约 16.2 万公里(含远景展望线约 0.8 万公里),普通国道约 29.9 万公里。

(一)国家高速公路网。

按照“保持总体稳定、实现有效连接、强化通道能力、提升路网效率”的思路,补充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保持国家高速公路网络布局和框架总体稳定,优化部分路线走向,避让生态保护区域和环境敏感区域;补充连接城区人口 10 万以上市县、重要陆路边境口岸;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6 轴 7 廊 8 通道”主骨架为重点,强化城市群及重点城市间的通道能力;补强城市群内部城际通道、临边快速通道,增设都市圈环线,增加提高路网效率和韧性的部分路线。

国家高速公路网由 7 条首都放射线、11 条北南纵线、18 条东西横线,以及 6 条地区环线、12 条都市圈环线、30 条城市绕城环线、31 条并行线、163 条联络线组成。

1.首都放射线。

北京—哈尔滨、北京—上海、北京—台北、北京—港澳、北京 —昆明、北京—拉萨、北京—乌鲁木齐。

2.北南纵线。

鹤岗—大连、沈阳—海口、长春—深圳、济南—广州、大庆— 广州、二连浩特—广州、呼和浩特—北海、包头—茂名、银川—百色、兰州—海口、银川—昆明。

3.东西横线。

绥芬河—满洲里、珲春—乌兰浩特、丹东—锡林浩特、荣成— 乌海、青岛—银川、青岛—兰州、连云港—霍尔果斯、南京—洛阳、上海—西安、上海—成都、上海—重庆、杭州—瑞丽、上海—昆明、福州—银川、泉州—南宁、厦门—成都、汕头—昆明、广州—昆明。

4.地区环线。

辽中地区环线、杭州湾地区环线、成渝地区环线、珠江三角洲地区环线、首都地区环线、海南地区环线。

5.都市圈环线。

哈尔滨、长春、杭州、南京、郑州、武汉、长株潭、西安、重庆、成都、济南、合肥。

(二)普通国道网。

按照“主体稳定、局部优化,补充完善、增强韧性”的思路,优化完善普通国道网。以既有普通国道网为主体,优化路线走向,强化顺直连接、改善城市过境线路、避让生态保护区域和环境敏感区域;补充连接县级节点、陆路边境口岸、重要景区和交通枢纽等,补强地市间通道、沿边沿海公路及并行线;增加提高路网效率和韧性的部分路线。

普通国道网由 12 条首都放射线、47 条北南纵线、60 条东西横线,以及 182 条联络线组成。

1.首都放射线。

北京—沈阳、北京—抚远、北京—滨海新区、北京—平潭、北京—澳门、北京—广州、北京—香港、北京—昆明、北京—拉萨、北京—青铜峡、北京—漠河、北京环线。

2.北南纵线。

鹤岗—大连、黑河—大连、绥化—沈阳、烟台—上海、山海关 —深圳、威海—汕头、乌兰浩特—海安、二连浩特—淅川、苏尼特左旗—北海、满都拉—防城港、银川—榕江、兰州—龙邦、策克— 磨憨、西宁—澜沧、马鬃山—宁洱、红山嘴—吉隆、阿勒泰—塔什库尔干、霍尔果斯—若羌、喀纳斯—东兴、东营—深圳、同江—哈尔滨、嘉荫—临江、海口—三亚(东)、海口—三亚(中)、海口 —三亚(西)、张掖—孟连、丹东—东兴、饶河—盖州、通化—武汉、嫩江—双辽、牙克石—四平、克什克腾—黄山、兴隆—阳江、新沂—海丰、芜湖—汕尾、济宁—宁德、南昌—惠来、正蓝旗—阳泉、保定—台山、呼和浩特—北海、甘其毛都—钦州、开县—凭祥、乌海—江津、巴中—绿春、遂宁—麻栗坡、景泰—昭通、兰州—马关。

3.东西横线。

绥芬河—满洲里、珲春—阿尔山、集安—阿巴嘎旗、丹东—霍林郭勒、庄河—西乌珠穆沁旗、绥中—珠恩嘎达布其、黄骅—山丹、文登—石家庄、青岛—兰州、连云港—共和、连云港—栾川、上海 —霍尔果斯、乌鲁木齐—红其拉甫、西宁—吐尔尕特、长乐—同仁、成都—噶尔、上海—聂拉木、高雄—成都、上海—瑞丽、广州—成都、瑞安—友谊关、瑞金—清水河、福州—昆明、广州—南宁、秀山—河口、连云港—固原、启东—老河口、舟山—鲁山、洞头—合肥、丹东—阿勒泰、萝北—额布都格、三合—莫力达瓦旗、龙井— 东乌珠穆沁旗、承德—塔城、天津—神木、黄骅—榆林、海兴—天峻、滨州港—榆林、东营港—子长、黄岛—海晏、日照—凤县、大丰—卢氏、东台—灵武、启东—那曲、上海—安康、南京—德令哈、武汉—大理、芒康—萨嘎、利川—炉霍、台州—小金、张家界—巧家、宁德—贡山、南昌—兴义、福州—巴马、湄洲—西昌、东山— 泸水、石狮—水口、佛山—富宁、文昌—临高、陵水—昌江。

四、规划实施

(一)建设需求。

截至 2021 年底,国家高速公路已建成 12.4 万公里、在建约 1 万公里、待建约 2.8 万公里,分别占 77%、6%和 17%。此外,随着交通量的增长,预计未来约有 3 万公里繁忙路段需要扩容改造。普通国道目前一级公路约 5.9 万公里、二级公路约 15.6 万公里、三级公路约 4.7 万公里、四级公路约 2.2 万公里、等外及无路路段约 1.5 万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占比约为 72%、三级和四级公路占比约为 23%,等外及无路路段占比约为 5%。预计未来约有 11 万公里普通国道需要建设和改造。

(二)近期建设重点。

“十四五”期间,有序推进对加强国际、区域、省际和城际联系具有重要作用的国家高速公路建设,优先打通主线和省际待贯通路段,实现“71118”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基本贯通;推动实施京沪、京港澳、长深、沪昆、连霍等国家高速公路主线拥堵路段扩容改造,提高主要公路通道的通行能力。加快推进普通国道建设,优先打通 G219和G331线等沿边国道,基本消除普通国道等外及待贯通路段;提质改造川藏公路 G318 线,推进城市群地区拥堵路段和城镇过境路段改造,实现东中部地区普通国道基本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西部地区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 70%。基本建成与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相衔接、有效满足客货运需求的国家公路网络,国家公路对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的支撑和先导作用显著增强。

(三)实施要求。

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协同推进综合运输通道的一体化建设,推动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的线位统筹,促进通道线位资源共用共享。挖掘存量资源潜力,充分利用既有设施进行改扩建和升级改造,加强对另辟新线扩容的规划管理。科学确定设施技术标准,采用多种技术手段提高设施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节约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将生态保护、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公路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养护等全过程、各环节,降低全寿命周期资源能源消耗和碳排放。依法依规避让各类生态保护区域、环境敏感区域、城乡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域,注重生态保护修复、资源循环利用、碳减排,加强大气、水及噪声污染防治,因地制宜建设绿色公路。

注重创新赋能发展。统筹国家公路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国家公路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转型,实现数据资源一体化管理,强化数据动态采集、更新、共享,推动与建筑信息模型、路网感知网络同步规划建设,将采集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公路工程统一规划建设。推动制修订公路相关标准规范,注重与新型运载工具、信息通信、智能交通等设施、装备的标准协同。

注重与产业融合发展。依托国家公路网发展通道经济,注重与沿线旅游、制造、物流、电子商务等关联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引导优化区域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提升公路服务区服务品质,设置人性化服务设施和充换电、加氢等设施,因地制宜丰富文化、旅游、休闲等服务功能。按需实施服务区扩容改造,增设大型货车或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区。

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节奏,科学论证项目建设时机及建设标准,强化技术方案比选,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稳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健全高速公路债务风险监测机制,督促指导债务负担较重地区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规模。

五、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总体评价。

规划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将绿色发展作为重要目标和原则,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做了有效衔接。规划实施需新增占用约 52 万公顷的土地,消耗一定能源并产生碳排放;部分新增线路与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存在局部空间冲突,规划论证阶段已尽可能予以规避,下一步还将在实施阶段进一步优化;建设和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等可能对环境质量带来一定影响。在实施阶段将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合理避让环境敏感目标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举措,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总体可控。

(二)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一是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公路选线最大限度避让各类环境敏感目标,重要敏感区无法避让的需从地下或空中穿(跨)越,同步开展原生动植物保护、湿地连通、创面生态修复和动物通道建设。二是协同促进碳减排与大气污染防治,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衔接,为推动多式联运发展和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创造良好环境,探索提高国家公路通道碳汇能力。三是强化水环境污染防治,尽可能避免占用河湖空间特别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如占用须采用“封闭式”排水和水处理系统,强化公路施工期和运营期服务区污水处理,有条件的纳入城市污水管网。四是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在敏感区域落实噪声防护距离的要求,在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重点路段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降低噪声的有效措施。五是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利用交通廊道资源,采用先进节地技术和模式,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土地综合利用率,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和基本农田,推动钢结构桥梁、环保耐久节能型材料等应用,推进废旧材料、设施设备、水资源循环利用和隧道洞渣资源化利用。六是加强外部协同与内部监管,强化与碳达峰碳中和、国土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体系以及“三线一单”等相关政策的协调衔接,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等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衔接协调。

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一体衔接协调,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原则,加强央地联动和政策协同,协力推进规划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划建设省道网时,要强化与本规划衔接,统筹各层次路网协调发展,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建设规模和建设时机。

(二)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加强与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衔接,按照节约集约高效的要求,合理保障国家公路建设土地资源供给,依法加快国家公路用地用海用林用草、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报建手续办理,为规划项目实施提供政策和要素支持。交通运输部要根据本规划,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编制实施公路五年发展规划,优化国家公路项目建设方案,落实规划目标任务。

(三)完善资金保障机制。

改革创新投融资政策,进一步完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强化资金保障能力,落实事权支出责任,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家公路建设。积极盘活存量资产,鼓励在高速公路领域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形成存量资产与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调整收费公路政策,适时修订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优化规划实施管理。

落实各级政府在公路建设、运营、养护、管理中的事权和职责,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和运营管理水平。扎实开展国家公路网线位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和重大工程论证,做好国家公路命名编号调整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规划实施。稳慎决策国家高速公路远景展望线,视区域经济社会和交通发展需求适时开展建设,灵活掌握技术标准。加强规划实施进展和成效监测分析,适时开展规划评估,规范做好规划动态调整或修订工作。

本文编选自“国家发改委官网”;智通财经编辑:陈筱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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