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法:适时出台网络消费司法解释(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7月12日,中宣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举措与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贺小荣在会上表示,人民法院将持续关注电子商务领域案件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出台网络消费司法解释(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受理案件数量从2013年1421.7万件上升至2021年3351.6万件,结案标的额达到46.7万亿元
据陶凯元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依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包括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纠正张文中案,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一律平等保护,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实招硬招,实质性化解纠纷,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服务“六稳”“六保”,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全国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从2013年的10.1万件增长到2021年的57.7万件,年均增长超过20%。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出台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等司法解释,促进金融健康稳定发展;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完善司法政策,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过去十年,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陶凯元对此表示,人民法院以贯彻外商投资法为着力点,通过公正高效的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下一步,人民法院将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切实提高涉外司法的质效,为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作出更多法院的贡献。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互联网产业的迅速发展,涉电子商务领域的纠纷也快速增长。贺小荣表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鼓励与规范并重,依法审理各类涉及电子商务领域的案件。下一步,人民法院一方面要持续关注电子商务领域案件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出台网络消费司法解释(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将主动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准确适用在线诉讼规则、在线调解规则,推动完善电子认证等数字应用基础设施,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对诉讼模式的选择权和程序利益的处分权,提升在线电子商务纠纷化解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