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立法破局 率先为自动驾驶开道)
证券时报记者 韩忠楠
当技术达到一定成熟度,规则的脚步就要跟上。在自动驾驶领域,到底什么样的车能上路、发生安全事故究竟由谁担责,曾一度争论不休。近期,深圳率先从立法层面为此打开局面。
作为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出台引起了产业界一片欢呼。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部分自动驾驶公司、投资机构紧急召开研讨会、路演活动,针对相关条款进行分析解读。
小鹏汽车创始人何小鹏发布微博评价道,这将是在中国自动驾驶历史上,值得记录的一个标志里程碑。
《条例》为何在业界引起如此之大的反响?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院长助理戴一凡告诉证券时报记者,此前全国各地多个省市已出台了系列支持自动驾驶发展的管理细则,但却没有一个城市以立法的形式为自动驾驶车辆的产品准入、上路条件、权责划分进行明确规定。深圳市作为国内首个吃螃蟹的城市,其示范效应不容小觑。
如果说国内各地出台的产业政策、管理条例是将自动驾驶扶上马,那么此次深圳在法律法规层面的松绑,则让自动驾驶开始了提速跑。
知情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透露,深圳在立法上的突破,将吸引到全国其他有先行立法权的城市跟进。例如上海也有望在年底前出台类似的文件,进一步推动自动驾驶甚至无人驾驶的商业化。
除却宏观层面的意义,《条例》的诸多细节条款上也亮点颇丰,具体体现在对自动驾驶车辆的准入及权责界定方面。
戴一凡认为,虽然业内对于智能网联汽车的准入已有相关的机制,但不少细节仍有待细化,《条例》中则明确产品准入的条件,更利于符合条件的自动驾驶车辆快速上路进城。
蘑菇车联相关负责人向证券时报记者透露,《条例》的出台,让自动驾驶车辆的准入条件变得更加清晰、明确,在不降低准入门槛的同时简化了产品准入的流程,更利于自动驾驶车辆的“进城”。
此外,《条例》对自动驾驶车辆事故责任的界定划分,也让业界格外振奋。百度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陈晨告诉证券时报记者,把事故责任划分清楚,不仅减少了纠纷,还有效回应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他看来,C端的出行者对于自动驾驶车辆事故责任的界定更加敏感,减轻或打消他们的疑虑,对于自动驾驶的商业化发展有深远意义。
深圳立法对不同级别的自动驾驶影响不一。元戎启行副总裁刘念邱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立法表明L3能够真正上路,但L3目前主要搭载于商品车,车主在深圳以外的区域行驶仍然会受到限制;而L4企业的Robotaxi等业务天然聚焦本地做商业化运营,这意味着法规的突破效应在L4方面表现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