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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被动违规交易 紫金银行“背锅”致歉

来源:和讯财经 作者:蓝雨 2022-08-01 13: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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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管被动违规交易 紫金银行“背锅”致歉)

7月30日,紫金银行(601860)发布致歉公告。原因系紫金银行在发布业绩快报的时候,“忘记”了自家部分高管刚刚按原计划完成增持,导致这些高管“被动”违规交易。

致歉公告称,2022年7月23日公司发布2022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未充分考虑发布时间与董监高人员购入股份的时间间隔,导致公司业绩快报发布日距离公司部分高管购入股份的时间不足10日,被动触发《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第十二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之规定。


紫金银行对此给出的解决方案是,道歉的同时将此次涉及的增持主体禁止交易时间由6个月延长至1年,但相关人员股票售出的收益仍要上交公司。

高管增持行为“被动”构成敏感期交易

紫金银行于7月23日发布业绩公告,7月14日部分高管完成增持。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月14日部分高管的增持行为构成了敏感期交易。

公告显示,2021年11月24日起至2021年12月21日,紫金银行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并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021年12月31日,紫金银行披露了《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因公司股价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公司确定采取由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时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方式履行稳定股价义务,增持金额不低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5%,即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73.61万元,增持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即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7月18日)。

2022年7月14日,上述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成,有关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61.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增持金额合计181.76万元,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2.81元至3.19元。

其中紫金银行部分高管于2022年7月14日共购入股份28500股,购入均价为2.82元/股。

由此可见,紫金银行高管的7月14日的增持行为,符合原定的增持计划,并未逾期。

紫金银行在公告中表示,上述认购行为没有导致股价发生大幅波动,没有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公司股价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紫金银行“背锅”自救致歉

在发现该事件之后,紫金银行的解释为,“未充分考虑发布时间与董监高人员购入股份的时间间隔,导致公司业绩快报发布日距离本公司部分高管购入股份的时间不足10日”。

此外,紫金银行还立刻启动了自查程序,并主动向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及汇报,努力将不良影响降至最低。

紫金银行表示,延长涉事主体禁止交易时间。根据2022年7月16日披露的《关于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紫金银行将涉及此事项的增持主体禁止交易时间由六个月延长为一年,禁止交易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2023年7月17日。

其次,相关人员承诺股票,解除禁止交易后,如售出7月14日当日购入的股票产生收益,将所得收益上交公司。

紫金银行还就本事件给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继续加强与董监高人员的沟通,密切关注董监高人员的持股计划及增持动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管理董监高人员的持股变动,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对于紫金银行致歉事件,法律人士表示,虽然多数违规操作的理由都会提到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等,但不排除部分高管人员存在“装糊涂”的现象,证监会或交易所也会根据情况作出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曹言言 HA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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