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鞍山这家“小巨人”企业一员工获刑,4年骗取工资款82万元)
来源:金融界
作者:刘远
日前,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浦项公司一员工骗取工资款等82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系鞍山浦项特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驻山东日照分公司项目部的负责人,负责日照分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作项目。
2017年8月份至2021年12月份期间,徐某在鞍山浦项特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总公司虚报员工数量,先后将不在公司工作的刘某等五人上报公司,骗取浦项公司工资款及五险金共计819536.31元。
另查,截至2022年3月31日,刘某等五人退赃101640.82元,被告人徐某退赃30万元,共计401640.82元,退还给被害单位鞍山浦项特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被告人徐某退赔被害单位鞍山浦项特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人民币417895.49元。
资料显示,鞍山浦项特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专业生产炼钢用滑动水口的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7月,工信部公示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鞍山浦项特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2930家企业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