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音著协诉网络电台荔枝侵权,获赔78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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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TMT频道8月5日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官方微信公众号今日披露,北京互联网法院就音著协起诉广州荔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权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广州荔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就涉案歌曲赔偿原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7800余元,由于原告和被告均未上诉,该判决为生效判决。
事件起因为,广州荔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的网络电台 “荔枝”网站以及APP(以下简称“荔枝”)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向公众传播音乐作品。音著协为此多次发函通知并进行交涉无果,后向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要求荔枝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荔枝作为主要提供互联网音视频内容服务的平台经营者,应当预判到平台用户上传的音乐作品引发侵权的较大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荔枝应具备更高的管理信息的能力,以避免平台用户上传的音乐作品的行为引发侵权。
其次,涉案作品均为深受大众喜爱的音乐作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传唱度,本案中,荔枝平台的侵权音频名称显著,明显非用户个人创作的作品,荔枝应当预见到存在侵权的可能性。
再次,作为知名音视频作品平台,荔枝对个人用户上传的涉案音频未及时进行排查、删除,致使作品在协会取证时仍然存在。
综上,荔枝应知网络用户的侵权行为存在,其未能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能依据避风港规则免除侵权责任,应当停止侵权、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