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规定披露担保事项等,三盛教育被北京监管局责令改正

来源:蓝鲸财经 作者:蓝鲸教育 张子悦 2022-08-08 20:07:2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监管局决定对三盛教育、董事长林荣滨、财务总监曹磊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原标题:因未按规定披露担保事项等,三盛教育被北京监管局责令改正)

蓝鲸教育8月8日讯,今日,三盛教育发布公告称,8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决定书》,称公司有关担保事项未按照规定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也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责令三盛教育、公司董事长林荣滨、财务总监曹磊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除违规担保事项,改正违规担保行为。

公告称,2020年12月23日-28日,三盛教育子公司广东三盛智慧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银行存入的总计8亿元定期存单被陆续质押,以向珠海宏仕通贸易有限公司、珠海易富利贸易有限公司、福建星盛实业有限公司及福建胜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合计7.57亿元担保。

2021年7月5日-12月24日,广东三盛教育在银行存入的共计10亿元定期存单被陆续质押,以向珠海宏仕通贸易有限公司、珠海易富利贸易有限公司、珠海星盛茂达贸易有限公司及福建三盛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提供9.5亿元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均未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制度,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也未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监管局决定对三盛教育、董事长林荣滨、财务总监曹磊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公司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除违规担保事项,改正违规担保行为,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市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

三盛教育在公告中称,收到《决定书》后,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北京监管局的要求,认真整改,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力争尽快消除违规担保情形。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