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索赔2.1亿!李小龙女儿起诉国民快餐侵权,今日开庭)
(原标题:索赔2.1亿!李小龙女儿起诉国民快餐侵权,今日开庭;真功夫:“没有更换品牌商标的计划,不会寻求庭外和解”)
今天上午9点,李小龙女儿李香凝诉真功夫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网显示,这起诉讼的原告是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定代表人是李香凝。被告是上海真功夫快餐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真功夫快餐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案由是“一般人格权纠纷”。
据公开资料,李香凝的公司认为,公司合法享有李小龙相关的各种权益,已陆续在中国大陆注册近60个与李小龙相关的商标。而“真功夫”擅自使用李小龙肖像,既侵犯了李小龙肖像上承载的人格尊严,也侵犯了财产上的利益。因此将真功夫告上法庭。
2019年,李香凝已经与真功夫对簿过一次公堂。李香凝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赔偿经济损失2.1亿元。
当时这起诉讼也引发了广泛关注。“真功夫”的说法是“因使用酷似李小龙形象图标被起诉”。而大多数网友都认为该商标上的人物就是李小龙,无论是人物造型、动作姿态、服装颜色还是“真功夫”的名字,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李小龙形象。
“真功夫”曾回应称,真功夫系列商标是由公司申请、国家商标局严格审查后授权的,“我们已经使用了15年。我们的商标是否侵权,多年前也曾有过争议。但我们的商标一直没有被判定侵权或者撤销的行政或司法结论。时隔多年后被起诉,我们也很疑惑,我们正积极研究案情,准备应诉”。
广州真功夫还表态称“没有更换品牌商标的计划,不会寻求庭外和解。”
据媒体报道,2010年,李香凝已经陆续将其父亲的影片及商标在美国的所有权购买了回来。此后,她在中国采取多项措施进行维权,包括在中国成立维权办公室,维护李小龙形象的版权。
截至发稿,庭审还未出结果。不过从网上的呼声来看,大多数网民是支持维权的。不少网友表示“第一看看到就觉得是李小龙”、“不管能不能胜诉,这个图像和文字大家都认为是李小龙”、“以前在外边看到真功夫快餐,其商标上的人物形象看起来就是李小龙,原来没有获得肖像权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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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龙公司起诉真功夫一事,与此前体育明星迈克尔?乔丹和乔丹体育之间的纠纷有相似之处。
据了解,乔丹体育于1991年注册“丹桥”商标,2000年将企业名称改为乔丹体育。2012年,迈克尔?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请求注销其多项商标。不过,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驳回了其申请,迈克尔?乔丹便提起行政诉讼,随后双方打了8年官司。
2019年10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乔丹体育商标争议案,认为其商标没有体现迈克尔?乔丹个人特征,不具有可识别性,不构成损害肖像权,给这一纠纷画下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