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全面推行商品住宅“先验房后收房”)
证券时报网讯,据大众日报消息,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 推动提升住宅工程交付质量的通知》,明确全省范围内新开工建设的商品住宅,要全面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其他尚未竣工交付的住宅工程,可参照实施。
《通知》明确,“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业主参与、专业保障”的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所售住宅质量负首要责任,对落实“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承担策划组织、闭环整改和安全保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