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法: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亮点与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四庭庭长王淑梅在会上表示,人民法院加快推进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王淑梅指出,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是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司法的对外窗口,是展示中国法治形象、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的重要平台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外交思想,认真落实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求,加快推进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王淑梅用“八个新”概括介绍了新时代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分别是:司法服务保障对外开放重大战略开创新局面;外商投资权益司法保护步入新阶段;涉外审判精品战略实施取得新成效;涉外审判机制创新有了新突破;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实现新发展;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展现新优势;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实现新跨越;外审判人才培养迈上新台阶。
在外商投资权益司法保护上,王淑梅表示,最高法及时制定、修改了外商投资配套司法解释,与外商投资法同步实施,外商投资纠纷审判进入以“一法一条例两解释”为主干规范体系的新阶段。对外商投资纠纷案件实行专业化审判,由各级法院涉外审判庭归口办理,公正高效审结纽鑫达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如皋金鼎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等为代表的一批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涉外审判精品战略实施上,王淑梅表示,2013年至2022年6月,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和海事案件29.5万件。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司法解释31个、规范性文件9个,发布指导性案例12件、典型案例137件,印发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对涉外审判中的111个疑难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规范审判程序、统一裁判标准,推动涉外商事海事案件法律适用规则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在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上,王淑梅还表示,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海事审判机构最齐全、受理海事案件最多的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海事诉讼管辖、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和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案件系列司法解释,不断完善海事司法管辖规定,为依法管海治海护海提供制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