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虚拟偶像时代来临:真能永不“塌房”?真能取代王一博们吗?)
文|和讯财经 张星钰
乐华娱乐、悦凯娱乐这两家知名艺人经纪公司不仅在北京某产业园内比邻而居,且在虚拟偶像布局上,也呈现出惊人的步伐一致。
官网显示,乐华娱乐已经推出虚拟偶像女团A-SOUL、EOE与虚拟偶像男团量子少年;而悦凯娱乐旗下虚拟唱跳歌手夏南屿9月正式出道后,便马不停蹄地发单曲、上歌会。
不是所有虚拟人,都是虚拟偶像。虚拟偶像可以看作虚拟人应用在影视娱乐行业的典型案例或场景。根据艾瑞咨询定义,虚拟偶像应具备以下要素:拥有虚拟设定,且人员主要服务于虚拟设定;拥有自己的作品产出;UGC能够完善人设。
因何布局虚拟偶像赛道、又欲取得何等成效,和讯财经曾致电乐华娱乐IR电话,按照要求将相关疑问发送到IR邮箱后,并未获得公司答复。
多家艺人经纪公司已布局
其实,虚拟偶像的渊源可能比你想象的还要久。
早在1982年,日本动画《超时空要塞》爆火,制作方顺势以女主角林明美的名义推出专辑,成功登上音乐排行榜Oricon。也因此,林明美成为了第一位虚拟偶像。
23年后,依旧是日本,一个扎着绿色双马尾的动漫少女凭借一首《甩葱舞》成功出圈。这位少女名为初音未来,堪称是第一个现象级虚拟偶像,至今热度不减。
随着虚拟偶像的风潮吹到国内,如今可以看到的一个有趣的趋势是,曾经捧出当红生花的艺人经纪公司,开始转头捧起了虚拟偶像。
除了上文提及的乐华娱乐、悦凯娱乐两大头部公司外,据和讯财经统计,还有罗云熙主理的魔熙计划旗下练习生利柏特、龙韬娱乐以艺人运作模式独立运营的黄子韬漫画形象韬斯曼,酷狗音乐携手杨超越以杨超越真人声音打造的虚拟歌手超越AI等等。
是真人偶像不香了吗?技术更成熟、运营更可控、价值更持久,或为驱动这些公司先后布局的原因。
中民协元宇宙工委联席秘书长、《元宇宙工程》作者高泽龙告诉和讯财经,一方面,偶像明星频繁暴雷塌方,会给其所属公司和代言的产品方造成巨大损失;另一方面,虚拟偶像更容易管理,可以被“完全控制”,可以长期、持续地打造,最终使虚拟偶像具备高的商业价值。随着算法和创意的升级,虚拟偶像可能会参演动漫、读有声书、模拟陪伴、游戏互动,这种无限的可能让虚拟偶像更有想象空间,价值可以被无限的放大。
在洛克资本研究员栗文丹看来,随着直播的兴起,CG和动作捕捉技术的进步,人工智能的发展,虚拟偶像的技术基础成熟。在近几年真人偶像接连翻车,市场对“完美偶像”的需求驱动下,越来越多科技与娱乐企业将目光投向虚拟偶像。
能解决真人偶像“塌房”吗?
可以说,被各大艺人经纪公司看中的虚拟偶像也被寄予了应对真人偶像“塌房”问题带来的不确定性之期待。甚至还有人畅想,是否有那么一天,虚拟偶像将替代真人偶像。
以有望成为“艺人经纪第一股”的乐华娱乐为例,尽管已经通过港交所问询,但业绩过分依赖头部艺人的隐忧始终如影随形。
招股书显示,2019年、2020年、2021年以及2022年4月30日止四个月,艺人管理业务营收占比超过90%,其中排名第一艺人应占收入分别占同期总收入的16.8%、36.7%、49.5%、56.8%。对比相关信息发现,该艺人正是公司旗下“顶流”王一博,他以一己之力撑起了“半边天”。
一方面是真人IP的持续性受制于合约,另一方面,真人IP并不可控,不管是“解约”、还是“塌房”,最后受伤的依旧是公司。此前,乐华娱乐旗下艺人孟美岐、丁泽仁、李汶翰、黄智博等人负面新闻不断,使得个人商业价值、公司商誉齐受损。
即便如此,在乐华娱乐试水多个虚拟偶像团体的实践中,和讯财经发现,这些虚拟偶像也不能完全摆脱传统偶像的“塌房”困境。
今年5月,乐华娱乐旗下虚拟偶像女团A-SOUL成员珈乐宣布进入“直播休眠”。随即便有网友质疑道,珈乐的“中之人”(即虚拟形象扮演者)遭受职场PUA和霸凌、工作强度大、待遇太低等不公境地。
栗文丹指出,由于虚拟偶像形象是粉丝与公司共同建立的,在稍微背离人设都可以视为“塌房”的粉圈文化下,虚拟偶像完全不“塌房”是不能保证的。她称,“虚拟偶像可以避免违法犯罪等大的‘塌房’事件,但在外形改变、声音设计、中之人暴露或更换、互动发言等方面很可能还会引起粉丝激烈反应。”
如果说虚拟偶像失格仍属个体层面,那么,从整个环境出发,我国虚拟偶像市场发展尚未成熟。最直接体现是,仍未出现一个像初音未来一般的超强虚拟偶像。
栗文丹指出,我国虚拟偶像市场不仅存在侵权现象严重、IP单一等偶像行业普遍问题,还存在依赖中之人、商业化定位不清晰、粉丝情感与资本敌对等特有问题。
今年以来,乐华娱乐便接连两次陷入虚拟偶像侵权风波。先是虚拟偶像男团量子少年成员慕宇因翻唱改编,被rapper张子豪称招呼不打一个就乱改歌词;几乎是同期,A-SOUL另一名成员乃琳生日会直播翻跳舞蹈被控诉未获授权,已构成侵权。
这也使市场对于虚拟偶像的前景态度不一。“偶像产业与泛娱乐业关系紧密,虚拟偶像目前落地场景较少,且粉丝受众与传统偶像受众并非完全同一批人,未来与真人偶像相比,竞争力还是较弱。虚拟偶像不会取代真人明星,但在明星翻车严重的眼下,虚拟偶像的出现给予市场、商家、网友更多选择”,栗文丹认为。
高泽龙却认为,虚拟偶像在未来替代真人偶像是大势所趋,“这并不是说虚拟偶像会取代真人偶像,而是双方会长久共存,互为补充,各自有各自的优势、各自有各自的劣势。”
投入产出性价比有待提升
投入产出比,成为了市场关心的另一要点。
透过多档一度风靡的偶像养成节目,一名真人偶像的诞生,离不开家庭与经纪公司的培养,也少不了粉丝殚精竭虑地打投、应援。化作数字,这个过程投入少则百万、多可达千万。
信达证券研报指出,虚拟艺人成本显著低于真实艺人。以乐华娱乐为例,公司2021年相关业务收入3787万元,营业成本仅845万元,毛利率远高于公司真人艺人管理板块2021年46.01%的毛利率。
不过,在乐华娱乐的三大业务板块中,包含虚拟艺人的泛娱乐业务占总收入的比例不足5%。
数字反映出来的只是一方面。高泽龙还指出,虚拟偶像的成功取决于技术投入和支持、人设打造和IP化运营、宣传营销推广等,是个系统的工程。其中,硬科技的支持相当重要,包括AI交互技术、3D数字人建模、机器翻译、语音识别、自然语言理解等,从而使生产及运营成本高企。
头豹研究院报告显示,打造一个虚拟偶像全流程成本大概在百余万元,60%成本在制作端。但这一方面随着全息投影、AR、VR等技术逐步成熟,将会逐渐下降。
和讯财经梳理发现,目前艺人经纪公司运营虚拟偶像的方式主要分为两种:
一是与知名科技公司强强联手,具有一定准入门槛。比如A-SOUL版权归属抖音方面,乐华娱乐不再从事商业发展,仅提供合适商机。同时,乐华娱乐还在今年第二季度与开发赋能虚拟艺人技术方面有经验的业务伙伴联合成立两家公司,进一步探索虚拟业务;悦凯娱乐类似,夏南屿便是与百度共同跨次元打造而来。
二则为自行运营。与A-SOUL不同,量子少年、EOE归直接受乐华娱乐控制,归属于公司投资的尼斯未来。
针对以上两种运营模式差异,高泽龙认为,“虚拟偶像归属的公司如果本身是科技公司,比如百度、腾讯,那么这样的虚拟偶像往往可以持续和长久;如果虚拟偶像属于娱乐公司,娱乐公司支付费用技术外包或者技术合伙分成,那么很可能由于技术支持不长久而被迫终止,毕竟双方合作各种情况都可能产生,协议是否能履约都是不确定的。”
商业化方面,现阶段虚拟偶像主要收入来源与真人偶像差别并不大,主要有版权、广告代言、演唱会、直播、短视频、实体周边等。
“目前虚拟偶像商业变现途径还不够丰富,收入可能无法负担开发与宣传成本”,栗文丹指出,“随着新一代互联网技术与应用发展,虚拟偶像商业变现路径正在扩宽。”
头豹研究院亦认为,随着全息投影、AR、VR等技术逐步成熟,加之虚拟偶像持续破圈,未来演唱会与版权将具有较大的商业潜力。
未来这些方面仍大有可为
乐华娱乐在通过聆讯后写道,“越来越有影响力的动漫、漫画及游戏(或二次元文化)及其相关市场已经引起我们对虚拟艺人商业价值的关注。未来乐华将加大对虚拟艺人运营及商业发展的投资,通过流媒体直播活动、虚拟音乐会、代言及艺人相关衍生品创造更多实现利润的机会。
从这段描述里,足以见乐华娱乐对于虚拟偶像业务的势在必得。
至于未来,多位市场人士则认为,现有的虚拟偶像在打造IP、扩大知名度、商业化拓展方面仍有较多的可为空间。
打造IP方面,栗文丹指出,虚拟偶像可以尝试与文化、游戏产业结合,将文学作品、游戏作品、二次元文化中代表人物利用AI技术复现;
扩大知名度方面,栗文丹则称,“虚拟偶像可以通过增加自身设定来实现扩大知名度,如百度虚拟偶像度晓晓拥有新闻主播、发布官、唱作人、艺术家等多重身份,服务于专业官媒、商业品牌等多个领域。另外,偶像产业最重要的部分是建立在粉丝情感投入上的,虚拟偶像在人物设定、背景故事和内容产出方面可以尽量与粉丝互动沟通,适当利用同人文化,增强与粉丝的联系。”
商业化拓展方面,元宇宙则成为虚拟偶像的重要机会。艾瑞咨询指出,在在线游戏、在线社交等云宇宙场景中,虚拟偶像可以在虚拟演出中登场,近年来,已有虚拟偶像和真人歌手在游戏中成功举办过虚拟演唱会,受到玩家欢迎。
高泽龙同时提醒道,“虚拟偶像的市场也并非十全十美。一方面,既要规范虚拟偶像的合法权益与职业操守;另一方面,也需要相关部门完善法律法规,双管齐下,才能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