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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质量新闻盘点: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涉及商业贿赂和医美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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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每周质量新闻盘点: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涉及商业贿赂和医美领域)

过去的一周里(11月14日——11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地方市场监管局发布了许多跟企业和消费者息息相关的政策。11月14日至18日,第九届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国际论坛在京举办,市场监管总局在11月17日公布了两批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商业贿赂和医美领域,共计10起。11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七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4例食品案以及2例计量器具案。

【总局】

第九届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国际论坛在京举办

2022年11月14日,第九届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国际论坛(以下简称论坛)在京开幕。论坛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反垄断局)、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主办,总局竞争政策与大数据中心、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承办,主题为“公平竞争、统一市场与高质量发展”。论坛发布《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年度报告(2021)》。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医美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连续部署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对医美等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今年1-10月,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7027件,罚没金额4.2亿元。其中,涉及医美领域案件277件,罚没金额1374万元。

市场监管总局介绍,商业贿赂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交易秩序,影响风清气正营商环境。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贿赂表现形式也花样翻新,呈现出复杂性、隐蔽性特点。加大对商业贿赂的监管执法力度,形成强监管的社会震慑力,对推动经营者增强守法经营意识,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加大工作力度,部署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等,严厉打击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七批典型案例

1、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江西康宝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2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江安镇盛琦食品店经营含“氨氯地平”“盐酸二甲双胍”等药品的食品案。

3、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洪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含有醋酸泼尼松等化学成分的食品案。

4、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胡某某无证生产非法添加染色剂的食品案。

5、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重庆市顺鑫油料有限公司破坏计量器具弄虚作假案。

6、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长沙建盛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使用超过检定周期的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7、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凤阳惠民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8、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望江县中南液化气站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超期未检)的液化石油气瓶案。

9、江苏省徐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徐州海旭液化气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气瓶充装作业案。

10、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靖某等生产销售假冒化肥案。

11、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九江雪狼服饰有限公司生产假冒羽绒服案。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发布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以下简称《细则(2022版)》)。

《细则(2022版)》共7章43条,从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流程、人员管理、制度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要求,细化原料管控、生产加工风险防控、追溯管理,增加对生乳的奶源基地、基粉使用、工艺及清洁验证、复产前全面自查等要求。《细则(2022版)》还进一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细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人员职责责任,突出产品出厂放行责任落实;同时,要求完善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动态管理机制,要求企业主动收集涉及原辅料、生产过程和成品的各类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充分进行食品安全风险分析,采取相应处置措施防控风险。

《细则(2022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3年12月16日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同时废止。

【地方】

安徽出台临期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近日出台的《安徽省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参考行业惯例,对食品临近保质期进行了界定,便于食品销售者有针对性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如食品标注保质期在1年以上的,临近保质期为到期前30天;食品标注保质期在3天以上15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到期前2天。

《办法》规定,超市、商场等食品销售者应当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销售临近保质期食品不得采用遮盖、模糊、极端缩微字号等方式隐瞒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得以修改保质期或调换包装等方式重新上市销售。

《办法》要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临近保质期食品进行检查。发现食品达到临期界限的,应及时转至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或附统一的“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发现食品到期的,应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分类清点、依法处置,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广州电动自行车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持续强化全市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抓好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从7月份开始,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第一阶段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开展“百日行动”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计出动执法人员9508人次,检查销售门店6949家次,立案查处质量违法115宗,查获涉嫌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非法改装等质量问题电动自行车153台。

同时加强对经营者进行政策法规宣贯引导,全市2602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已全部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在全市电动自行车门店张贴“禁止非法改装”宣传海报5626份。

甘肃“点亮”行动促电商平台规范健康发展

11月16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透露,自“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以下简称“点亮”行动)在全省开展以来,市场监管部门认真督促电商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规范“亮照、亮证、亮规则、亮承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截至目前,甘肃省共有40家电商平台、6871户经营主体参与自查,查验亮照7260件,亮证6464户,公示电商平台规则50项。兰州市通过电话摸排和个别走访,树立“点亮”标杆,号召其他平台学习。天水市清理虚假过期无效证照8件,指导电商平台依法对入驻商家资质严格审核。定西市100家“实诚电商承诺单位”带头“亮照亮标亮承诺”。

据统计,甘肃省截至目前已清理平台内过期证照62件,完善平台规则15项。甘南藏族自治州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检查网店39家,抽检平台企业6户。平凉市及崆峒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掌上平凉”平台运营公司,现场指导平台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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