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位高管联手帮实控人占用公司1.56亿元资金,路通视信及相关人员合计被罚7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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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通视信高管集体被罚。

(原标题:数位高管联手帮实控人占用公司1.56亿元资金,路通视信及相关人员合计被罚740万元)

1月3日,由于公司及实控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路通视信(300555.SZ)披露收到了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截至1月3日收盘,路通视信股价为6.47元/股。

2021年9月至今,路通视信的控股股东为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云城),实际控制人为林竹。

林竹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直接任职及委派人员任职的方式,控制余姚合家健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余姚云城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余姚宏晟置业有限公司和华元城市运营管理(横琴)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

根据相关办法规定,林竹为路通视信的关联自然人,余姚合家、云城人工、余姚宏晟和华元城市等10家企业均为路通视信的关联法人。

另外,在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期间,林竹组织、指使相关人员以预付货款、对外股权投资或支付投资诚意金的名义,通过深圳市前海中启新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城市智元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中间方企业将路通视信资金划转至前述关联人银行账户。

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责任划分来看,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竹为资金占用的决策者,策划并组织实施本次资金占用。然后由监事会主席黄茂钦设计资金流转路径,提交林竹审核通过后联系大部分中间方公司进行配合。

同时,路通视信总经理蓝宇负责在公司内部完成涉及资金占用的采购及投资合同的签批流转,财务总监马海钦在林竹和蓝宇安排下,负责向中间方公司付款,监事王迪则提出了资金需求,联系了部分中间方公司配合走账。

最终,证监会将林竹、蓝宇和黄茂钦认定为路通视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将马海钦和王迪认定为路通视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021年度发生资金占用金额8650万元,占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3.61%,2022年1-6月再次发生资金占用4030万元,占2022年半年报净资产的6.29%。在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期间,累计发生资金占用金额达到约1.56亿元。

证监会表示,对于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路通视信应该进行临时公告,并在2021年年报及2022年半年报中进行披露,但公司并未按规定进行披露,导致披露不及时以及相关财报存在重大遗漏。

最终,证监会对路通视信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林竹给予警告,并分别以路通视信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身份处以150万元和10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250万元。

同时,证监会也对蓝宇、黄茂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万元罚款,对马海钦、王迪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此次全部罚款金额合计达到740万元。

路通视信表示上述资金占用事项预计可以在一个月内解决,但若最终实控人及其关联方未能在一个月内完成全部还款并支付相应利息,根据相关创业板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可能面临被ST的风险。

据了解,路通视信主要从事宽带网络智能连接和智慧应用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业务涵盖通信设备研发制造和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以通信设备研发制造为主。据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9.47%,同期归母净利润下滑87.59%,而公司已经连续多期陷入增收不增利的困境。(蓝鲸上市公司 徐晓春 xuxiaochun@lanjing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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