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朋友圈炫订单”乐极生悲,东方日升火速道歉后收关注函被问是否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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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收关注函。

(原标题:“高管朋友圈炫订单”乐极生悲,东方日升火速道歉后收关注函被问是否违规)

1月12日,在东方日升(300118.SZ)就“高管朋友圈炫订单”一事火速道歉后,深交所仍就向公司下发了关注函,要求其说明2023年储能业务在手订单情况等信息是否真实,庄某在朋友圈发布的相关信息是否属于未公开披露的信息,是否违反了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等。

根据东方日升公告披露,庄英宏在东方日升的职务为公司组件事业部全球市场总监,系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上述朋友圈相关内容发生于1月9日,庄英宏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双一力储能公众号发布的“15GWh!宁波双一力与海辰储能签订三年电芯供应战略合作协议”文章,并配以文字“发力储能,我们认真的,23年在手已签4吉瓦时多了。。。”。

随后,卖方研究员朱玥在其该条朋友圈下与庄英宏进行了简单评论与回复,庄英宏也于当晚22时30分许删除了在其该条朋友圈下其与朱玥的相关评论对话。

直到1月11日此事开始发酵,多家新闻媒体发布关于东方日升“高管朋友圈炫订单”“卖方首席‘微信调研’”等相关报道称,东方日升员工庄某发布微信朋友圈称公司储能业务“23年在手已签4吉瓦时多了”,并在评论区与某券商分析师讨论公司组价成本、交付价格、未来业绩等信息。

1月12日一早,东方日升就此事发布了澄清和道歉公告,其表示庄英宏发布的相关言论均系其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立场。

同时,东方日升称,公司储能业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主要承载和负责,目前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已双签订单量约1GWh,意向在谈订单量约3GWh,合计约4GWh。庄英宏所述“23年在手已签4吉瓦时多了”为其与公司储能业务相关同事交流了解后作出的个人理解,口径为公司双签订单量与意向在谈订单量的合并量。

关于公司电池组件非硅成本及经营业绩情况,东方日升解释称,庄英宏于朋友圈评论中回复“按照硅片报价5.1元/片,电池非硅0.14元/瓦再加组件非硅成本0.6元/瓦”为其个人基于对光伏行业多年的经验了解、判断及持续跟踪市场相关公开信息进行的回复。并且庄英宏回复相关数据与相关行业公开数据一致。

资料显示,自2010年9月登陆创业板以来,东方日升主营业务主要为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电池组件业务占比达八成以上,而储能业务形成的收入在公司整体收入中占比不高。

不过,对于东方日升高管这一“乐极生悲”的行为,深交所要求公司核实说明媒体报道中提及的公司2023年储能业务在手订单情况、公司组件成本、交付价格等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东方日升说明是否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外发布信息制定并执行了完备的内部规范制度,庄某在朋友圈发布的相关信息是否属于未公开披露的信息,是否违反了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等。(蓝鲸上市公司 王晓楠 wangxiaonan@lanjing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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