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骑士乳业:招股书披露前夕三次更正2021年年报 部分数据变动之大令人侧目)
拟从新三板转板北交所的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骑士乳业”)此次IPO拟募集资金2.61亿元,投向奶牛养殖项目和扩充产能。日前,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发出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
《大众证券报》此前曾报道,一家政企业连续两年登上骑士乳业前五大供应商名单,公司向其采购金额与招股书披露出的劳务费用支出“对不上”。另外,公司原监事会主席与公司部分供应商、客户及相关人员存在全凭“口头约定”的大额资金往来,公司称其长期从事民间借贷。
除此以外,本报明镜财经工作室记者还注意到,骑士乳业实控人之女当选董事仅三个月后即递交辞职申请;公司连续对2021年年报等数据进行更正,某些数据更正幅度之大令人侧目,以上种种,不免让人对公司管理层的任命以及财务数据发布的审慎性心存疑虑。
董事当选仅三个月后便辞职
根据招股书,骑士乳业实控人党涌涛之女党晓超,其为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0.19%的股份,她在2022年1月起任骑士乳业培训专员,并且在2022年4月当选担任公司董事。
然而,骑士乳业递交IPO申请之后不久,2022年7月20日,骑士乳业即发布公告称,党晓超于2022年7月15日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对于其辞职的原因,公司仅表示为“个人原因”。
无独有偶,因为个人放贷与部分供应商、客户及相关人员存在大额资金往来的原监事会主席田胜利,在北交所发出问询函期间,在公司递交IPO申请后于2022年9月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的具体原因公告同样表述为“个人原因”。
这不由让人追问,党晓超作为公司实控人之女、一致行动人,曾经的公司董事,为何未被认定为共同实控人?而党晓超仅仅任职公司董事3个月后,即在IPO敏感期申请辞去董事职务的原因又是什么?结合公司监事会主席田胜利的随后辞职,公司管理层的稳定以及在董、监、高的选聘方面是否审慎?
对此,骑士乳业通过电邮回复称:“公司实控人党涌涛先生的持股比例较高,能够依据其持有的股份控制公司,党晓超持有公司0.1939%股份。但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日常经营决策均不具有重大影响;党晓超作为党涌涛的一致行动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已比照实际控制人党涌涛进行限售,不存在通过不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而规避各自股份限售义务的情形。综上所述,认定党晓超不构成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的理由充分。党晓超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公司董监高选聘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任免对公司经营管理未有不利影响。公司前监事会主席田胜利因个人原因辞职,相关任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募资扩产存产能过剩风险
此次IPO,骑士乳业仅有一个募投项目,根据招股书,公司拟募集资金2.61亿元,用于骑士乳业奶牛养殖项目,公司称该项目牧场建设地点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柴登嘎查西小召社。项目拟购置并养殖泌乳牛3500头,项目建成后,牧场将实现年新增鲜奶产能40000吨,实现年新增销售收入21280万元。
从披露的公司产能利用率来看,2019-2021年,骑士乳业生鲜乳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8.91%、90.37%、90.76%,乳制品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24.79%、24.61%、23.93%(见图一)。
图一:公司主要产品产能情况招股书截图
而按骑士乳业披露的销售金额和销售单价来计算,2019-2021年,公司销售的生鲜乳分别为32389614.75千克、37778783.82千克、47717283.24千克,销量占公司相关产能的比例为85.68%、88.08%、83.38%。乳制品的销量分别为25321555.47千克、24663032.04千克、24486270.27千克、销量占公司相关产能的比例为23.12%、22.52%、22.36%。
众所周知,生鲜乳保质期非常短,从数据披露来看:骑士乳业目前产能尚未饱和,销量和产量之间也尚存不小差距,报告期内销量均少于产量,那么两者之间相差的这部分生鲜乳,公司是如何处理的?从募投项目来看,公司相关募投项目建成之后,将增加40000吨的鲜乳产能,该产能已接近目前公司总产能的七成左右,超过2019年、2020年公司生鲜乳的总销量,超过2021年公司生鲜乳总销量的八成,以公司目前尚未饱和的产量和销量来看,骑士乳业募投拟新增如此多的产能是否有必要?新增产能打算如何消化,又能否充分消化?
对此,骑士乳业电邮回复解释说:“报告期各期,公司牧业板块生鲜乳产量与销量基本一致。公司乳业板块生鲜乳采购量与当期乳制品产量、销量匹配情况基本一致,各期产销率分别为93.27%、91.45%和93.39%,基本保持稳定。目前,公司产销量逐年增加,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对新增产能需求较高。此外,公司与蒙牛乳业维持了良好、长久的合作关系,并约定与公司在种植、养殖、乳制品加工、大宗原辅料采购业务等方面开展合作,公司与蒙牛乳业的业务具有稳定性及可持续性。同时,随着消费结构的进一步升级,消费者对乳制品带来的营养和健康需求不断上升,逐步从‘温饱型’向‘品质型’跨越,消费者对乳制品消费品质和种类的要求不断提高,对有机乳制品认可度不断增加,有机生鲜乳的下游市场在近年快速增长。综上所述,公司新增鲜奶产能具有足够的市场消化能力,不存在产能过剩风险。”
连续大幅度更正2021年年报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6月30日,骑士乳业披露招股书,而在其披露招股书的前几天,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0日、6月28日,6月29日晚间连续发布了更正公告,在短时间内对公司2021年年报进行了密集地更正。
根据往期公告来看,骑士乳业2021年年报在2022年4月底发布,根据该年报数据以及2022年6月20日骑士乳业更正的2021年年报,公司2021年的线上销售金额为343.32万元,销售成本为276.71万元。
然而,根据2022年6月28日骑士乳业再次更新的2021年年报,上述数据竟然被更正为零(见图二)。
图二:2022年6月28日更正的2021年年报部分数据差异截图
此外,记者还发现,再次更正之后,骑士乳业经销模式下的销售数据也有所变化,更正前,公司经销模式下的销售收入为1.89亿元,更正过后为1.97亿元,直销模式下的销售收入由6.69亿元变更为6.64亿元。
更惊讶的是,此次更正仅仅一天之后,骑士乳业于2022年6月29日再次发布2021年报更正公告,针对大客户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所属公司的销售金额进行了更正,对其销售数据由原来的3.22亿元更正为3.19亿元,同时更正的还有对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公司的销售数据,由更正前的7462.38万元变更为6081.05万元,更正幅度超过20%(见图三)。
图三:2022年6月29日对2021年年报更正部分内容截图
事实上,骑士乳业更正的不仅仅只有2021年年报。
2022年6月20日和6月28日的深夜,骑士乳业还更正了公司2020年年报,其中6月28日对当年度公司的大客户和经销模式数据也进行了大幅度更正,经销模式数据由更正前的7.19亿元变更为1.69亿元。
对大客户的财务数据变化更是惊人,原2020年年报显示,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骑士乳业2020年的第三大客户,对其销售数据为3429.33万元,而更正过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当年大客户名单上退出,公司的第五大客户新增为内蒙古攸然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公司对其销售数据为1995.40万元,这意味着更正过后对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数据已低于1995.40万元(见图四),变动幅度令人侧目。
图四:公司对2020年年报更正的部分内容截图
短短几天之内,骑士乳业三次更正2021年年报的原因是什么?其中第三次更正公告发布与公司IPO申报材料公告发布几乎同步,公司年报的更正是否为应对IPO的需要,此前公司年报的披露是否审慎?一般来说,销售收入的确认比较简单,尤其是线上销售模式,而公司2021年不仅经销模式的销售数据变更过后有较大差异,更关键的是,线上销售模式的销售收入由343.02万元直接变更为0,从有到无,这样的变更幅度很难用会计差异来解释,公司更正前的相关数据是否存在作假的行为?骑士乳业2020年、2021年更正年报,对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变动如此之大的原因是什么?此前公司对其销售收入的确认在哪个环节上出现了差错?公司2020年年报中,对于经销收入的确认由7.19亿元更正为1.69亿元,更正幅度超过75%,变动如此之大的原因又是什么?
就上述问题,《大众证券报》明镜财经工作室记者致电并致函骑士乳业,骑士乳业如是回复连续大幅度变更年报:“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进行追溯调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相关更正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而对于线上销售收入直接变更为零,变更幅度很难用会计差异来解释,公司也表示为“严格按照证监会及北交所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公司相关信息,不存在相关数据作假情形。”
对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收入变动如此之大的原因,骑士乳业称:“主要系代工业务客户订单量变动。”
至于2020年年报中,公司对于经销收入的确认由7.19亿元更正为1.69亿元,更正幅度超过75%。骑士乳业则称:“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进行追溯调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 记者 尹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