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给长江电力的分红建议)
这两天经过和董办的沟通,大家为了这次定向增发,也都精疲力尽了。该喊的、该争取的,我们钉子户没少折腾;董办和投资部的同事们,为了再融资能够顺利完成,最近也够忙的。虽然仍存在一些分歧,但我衷心感谢他们的敬业精神。
增发,而且大概率低价增发,既然已经无法避免,我们只能多提提分红建议,既然公司开放了这个渠道让大家提建议,我们也应该珍惜手上或有或无的权利。
我的建议是2022年每股派发股息0.7884元,加上每股特别股息0.2116元,合计每股1元。同时,2023年定增的股份不参与这次股息分配。
原因如下:
2020年丰水年派息虽然超过承诺数0.65元/股,但是派息率只有59%,利润分配有所保留,因此,在2022年极枯水年份,也应该利用丰水年留存利润给与长期股东补偿。如果按照合理派息率70%计算,当年其实是保留了0.1297元/股的利润未进行分配。所以,这部分未分配利润可以用于这次枯水期对股东进行补偿。根据2022年业绩快报,可以算出2022年最低派息为:0.941*0.7+0.1297=0.7884元。但这个数仍低于2021年的每股0.8153元。如果派息低于2021年的派息的话,不利于股价稳定和股东长期持股信心。
所以,必须通过特别股息进行补偿。补偿分为两块,第一,补足2021年的缺口值;第二由于这次低价增发对原中小股东伤害极大,必须在分红上给与补偿,让原中小股东享受2022年以前部分未分配利润。因此建议这次同时派发特别股息0.2116元/股。两者合计2022年派息为1元/股。
假设定增基准价格21元,定增价20元(我个人琢磨也就在这个附近),原中小股东分红1元后,除净股价刚好是20元,分红再投可以和35家定增机构享有同等的价格购买股份。中小股东可以提前用等同于分红额的融资或者自有资金在21元提前买入,相当于和机构同价格参与定增。但是,如果派息太低的话,则无法补偿中小股东的损失。
$长江电力(SH60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