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欣食品“定增案”遭监管“15问”:前次募投项目“四连亏”、毛利率下滑明显、产能利用率下滑明显)
披露预计扭亏的年度业绩后不久,海欣食品(002702)“急忙”披露定增预案,并于近日获得深交所受理。同时,针对海欣食品此次的定增申请,深交所在问询函中提出了15点“质疑”,包括前次募投项目“四连亏”,报告期内毛利率下滑明显,产能利用率下滑明显等。
去年预计扭亏,上一年亏损0.34亿元
毛利率整体下滑明显
前不久,海欣食品披露了2022年预计扭亏的业绩预告,截至发稿,尚未见披露详细的2022年度报告。在此背景下,海欣食品却“率先”抛出了定增预案。针对海欣食品的定增申请,深交所近日也提出了相关问询。
问询函提及,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38,518.37 万元、 160,575.14 万元、 155,029.77 万元和109,469.76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28.97%、24.64%、19.22%和 21.49%,2021 年营业收入和毛利率有所下降。
同时,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为 32,464.26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为1,319.69 万元,在建工程余额为 24,239.17 万元,商誉余额为5,169.07 万元,其中商誉主要为收购浙江鱼极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极食品)和江苏百肴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肴鲜)产生。
对此,深交所要求海欣食品“结合行业竞争、下游需求、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变化趋势、可比公司等情况,量化分析说明2021 年营业收入和毛利率下降的原因,2022 年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变动情况,发行人市场地位的变化情况。”
并且,针对存货余额的情况,深交所要求海欣食品“结合存货产品类别、备货情况、在手订单、期后销售、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期末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是否存在产品过期、腐烂变质、滞销积压等情况,结合存货结构、账龄分布及占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另外,针对两家收购的子公司,深交所要求海欣食品“按照《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要求,结合鱼极食品和百肴鲜 2022 年实际业绩情况,说明商誉是否存在减值风险,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需要注意的是,鱼极食品成为海欣食品全资子公司后,多次遭到环卫处罚。
据企查查数据,嘉环罚〔2018〕32号显示,2018年8月18日晚上,嘉兴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企业未在进行生产,污水排放口正在排放污水。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污水排放口有一条白色软管直接连通污水调节池(车间原水),调节池中的废水未经处理正在通过软管排入污水管网;企业废水处理设施部分未运行。环境监测人员对污水排放口和排往市政污水管网的窖井处进行采样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水样PH值和化学需氧量超过排放标准。
嘉环罚字(2018)32号显示,2018 年 8 月 18 日晚上,嘉兴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浙江鱼极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浙江鱼极存在废水未经处理排入污水管网、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情形。环境监测人员对污水排放口和排往市政污水管网的窖井处进行采样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水样 PH 值和化学需氧量超过排放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改正,并做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陆拾伍万伍仟柒佰伍拾元整(罚款人民币 655,750 元)。
嘉环罚字〔2017〕22号显示,“2017年9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浙江鱼极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并由监测人员在你公司厂区下风向1#(南厂界)和下风向2#(西南厂界)分时段采集无组织废气气样。采集的废气样品经嘉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下风向1#(南厂界)最大臭气浓度值为49(无量纲),下风向2#(西南厂界)最大臭气浓度值为33(无量纲),均超过了国家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臭气浓度≤20)。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规定,已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责令改正,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贰仟元整(罚款人民币112,000元)。”
公开资料显示,海欣食品于2014年度收购浙江鱼极食品有限公司,自2014年4月起合并报表。
盈利遭质疑,前次募投项目“四连亏”
产能利用率下滑明显
根据海欣食品提交的定增预案,本次预计募投5.20亿元,其中4.50亿元将用于水产品精深加工及速冻菜肴制品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经投入资金1.94亿元,该项目总投资约6.76亿元。而余下的0.70亿元募投资金将用于海欣食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不过,针对新项目的盈利前景,深交所就海欣食品前次募投“四连亏”的情况提出了质疑。
问询函提及,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2,000 万元,拟投向水产品精深加工及速冻菜肴制品项目(以下简称水产品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水产品项目达产后,预计将新增 7.5 万吨鱼、肉糜制品,2.5 万吨速冻菜肴制品及 0.2 万吨大豆拉丝蛋白年产能。
同时,本次募投项目预计年均销售收入为 142,991.56 万元,年均净利润为 9,484.59万元,达产后的毛利率为 21.76%至 21.87%。
需要注意的是,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0.00%、105.35%、88.25%和 72.24%,呈下降趋势。
另外,问询函提及,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新建年产 3 万吨鱼糜制品及肉制品项目 2014 年至 2017年分别实现效益-631.04 万元、-4,956.89 万元、-3040.31 万元及-5,347.81 万元。近两年行业多家头部企业均有产能扩张,产能消化压力增加,行业竞争加剧。
针对产能,深交所要求海欣食品“结合项目相关的市场容量、行业竞争加剧情况、发行人市场占有率、下游行业发展、客户储备及在手订单、项目扩产幅度、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不断下降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规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存在产能消化风险,拟采取的产能消化措施;”
针对盈利前景,深交所要求海欣食品“结合发行人同类产品产能、销售收入、毛利率、费用率、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和合理性”、“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较差的原因,目前是否已经实现效益,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效益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据海欣食品2017年度报告,新建年产 3 万吨鱼糜制品及肉制品项目暂未达到预期目标主要原因系,截止目前该项目产能已达到预期,但大海欣冷冻系列产品受行业同质低价竞争及行业消费升级等影响所限,综合毛利率较预期水平相差较多,导致效益暂未达到预期目标。
(图片来源:巨潮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