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股仁东控股2022年净亏1.4亿亏幅扩大168%,未弥补亏损超实收总股本三分之一,股价触52周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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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下达对仁东控股的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参与索赔。凡是在2020年4月28日到2021年7月14日之间买入和持有仁东控股的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原标题:金融科技股仁东控股2022年净亏1.4亿亏幅扩大168%,未弥补亏损超实收总股本三分之一,股价触52周最低)

近日,金融科技上市公司仁东控股(002647. SZ)发布2022年全年财务业绩。总体来看,仁东控股全年实现营收16.57亿元,同比减少4.12%,较2020年则减少21.5%;录得净亏损1.4亿元,亏损幅度同比扩大167.63%;扣非净亏损为1.52亿元,亏幅同比扩大127.15%;基本每股亏损0.25元,同比降177.78%。

公司股价触52周最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总股本三分之一,净资产腰斩

值得关注的是,仁东控股近期股价持续走低。5月9日,仁东控股迎来52周最低股价5.72元。截至5月11日收盘,仁东控股总市值为33.26亿元。

另外,仁东控股未弥补亏损金额已经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财报发布当天,仁东控股发布公告称,经审计,仁东控股2022年度净亏1.4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87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89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4.87亿元,实收股本为5.6亿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资产方面,截至期末,仁东控股的总资产48.14亿元,同比增加28.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8亿元,同比减少-46.3%。

值得回顾的是,仁东控股于 2016 年度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原有铜加工产业已经全部置出,其主营业务转型为第三方支付、融资租赁、保理、供应链管理等金融科技相关的主营业务,仁东控股的行业分类变更为“其他金融业”。仁东控股的子公司广州仁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原广州仁东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删除经营范围和名称中“小额贷款”字样,不再从事小额贷款业务,退出小额贷款市场。

旗下合利宝2022年营收16.03亿元,公司高层换血前董事长霍东、前董事赵佳卸任

根据主营业务划分,仁东控股主要分属于第三方支付行业。仁东控股全资控股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合利金融”),合利金融又控制着第三方支付平台合利宝的运营主体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合利金融2022年实现营收16.07亿元,实现营业利润5851.8万元,录得净利润4759.53万元。合利金融控股的合利宝支付为第三方支付牌照主体。

合利宝拥有《支付业务许可证》,具有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备案许可,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服务。报告期内,合利宝取得营业收入 16.03亿元,实现净利润1.1亿元。同业横向比较,次于拉卡拉、嘉联支付、海科融通。

分行业来看,仁东控股的营收构成有服务业、保理行业、融资租赁、金融业。分别实现收入16.32亿元、2.81万元、1590.18万元、906.09万元,分别占总营收的98.49%、0.00%、096%、0.55%。

分产品来看,第三方支付贡献15.95亿营收,比上年同期减少4.24%,占总营收的96.29%;期内,仁东控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的毛利率为15.72%,同比减少1.91%。剩下的保理业务、小额贷款业务、租赁业务、机具销售分别实现营收2.81万元、906.09万元、4044.28万元、1198.45万元,所对应的占总营收的比重为0.00%、0.55%、2.44%、0.72%。

营业成本方面,第三方服务费和银行通道手续费两项占据大头,分别构成成本6.47亿元、5.61亿元,占总营业成本的47.16%、40.84%;剩下的折旧摊销、成本摊销、外购商品分别构成成本1.36亿元、1981.13万元、875.82亿元。

另外,仁东控股还开展了融资租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租赁公司取得营业收入4047.09万元,净亏270.39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期内,仁东控股发生高层大换血:2022年11月24日,前董事长霍东、前董事赵佳、前监事刘春阳离任,公司老将刘长勇接棒成为新董事长;同年8月2日,王石山卸任公司财务总监,由刘丹丹接棒;2023年3月,王石山卸任副董事长、总经理,由卢奇茂接任,其目前亦是仁东控股法人。

仁东控股表示,霍东、赵佳卸任职务乃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新总经理卢奇茂历任华融信托总经理助理、华融资管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2022年7月起,担任仁东控股投融资部负责人。

公司涉重大诉讼金额近25亿,曾年报造假被罚款150万

财报披露,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仁东控股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此,仁东控股表示受整体经济环境下行、流动性紧张等因素影响,公司存在借款逾期的情形,面临较大的偿付压力。但截至目前,公司各主要业务板块均保持正常运转,日常经营未受到重大影响,公司拥有着稳定的收入和现金流。

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方面,仁东控股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产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为3.92亿元,截至期末进展为撤销仲裁裁决审理中;子公司共青城投资与蔚洁科技产生股权增资合同纠纷,涉案金额为1.15亿元,截至期末正等待裁决;仁东控股与兴业银行产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为1.24亿元,截至期末处于执行阶段。

仁东控股与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产生借款纠纷,涉案金额为1.45亿元,处于执行阶段;合利宝及霍东为仁东控股向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借款产生的担保纠纷涉及1.45亿元,在等待裁决;子公司仁东小贷与个人客户之间产生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为3008.36万元,多数在执行中,部分待判决;仁东控股自身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涉案392.89万元。

以及,山西潞城农商行认购了大业信托设立的"大业信托·盛鑫 17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认购金额15亿;资管计划的实际投向为晋中市榆糧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潞城农商行提供了仁东控股出具的《担保函》,《担保函》显示仁东控股为上述资管计划的投资本金15亿、年化 8.5%的投资收益等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现该信托合同到期,榆糧粮油未能偿还贷款本息,山西潞城农商发起诉讼,涉案金额为16.64亿元,尚未审理完结。

上述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共计24.75亿元。

期内,仁东控股、霍东、王石山、黄浩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中国证监会认定,仁东控股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及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仁东控股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具体来看,仁东控股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2018年12月,仁东控股二级子公司深圳前海合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下称“合利保理”)与太原市圣地雅矿用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圣地雅”)、山西天欣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天欣意”)、河北冠瑞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冠瑞”)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向圣地雅、天欣意、冠瑞发放本金合计2.79亿元的商业保理贷款。经查,上述保理业务缺乏真实商业背景和应收账款底层资产支持,仁东控股董事长霍东承认上述业务并非正常的保理业务,圣地雅、冠瑞实际控制人否认与合利保理开展保理业务。

综上,仁东控股虚构上述保理业务,2019年虚增保理业务收入3890.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890.7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1.67%。

其次,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报告计提坏账准备数额不准确。2019年年末,仁东控股对圣地雅、天欣意、冠瑞合计账面余额为22,600万元的应收保理款,按照3%的比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78万元。

经查,2019年仁东控股虚构相关保理业务,2019年年末仁东控股对圣地雅、天欣意、冠瑞债权的实际未收回金额为26,900万元,且上述债权并非保理款性质,不应当使用保理业务组合坏账计提标准(关注类3%)。根据仁东控股账龄组合坏账计提标准,1至2年应收款项的计提比例为10%。由此,2019年仁东控股少计提坏账准备2,01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1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7.06%。

此外,2020年上半年虚增保理业务收入2065.3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65.3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为202.32%。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合利保理从华融前海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处借款1.8亿元,到期日为2020年11月7日,到期后未能清偿,续贷协议于2021年1月31日签订。上述债务占仁东控股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2%。

而仁东控股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霍东组织实施虚构保理业务;仁东控股时任总经理、副董事长、财务总监王石山参与2020年虚假保理业务的审批;黄浩2019年3月起任仁东控股副总经理,2020年二季度起分管保理业务,参与2020年虚假保理业务的审批。上述人员均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相关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监会认为,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构成违法。

证监会拟决定:一、对仁东控股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二、对霍东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三、对王石山、黄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证监会下达对仁东控股的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参与索赔。凡是在2020年4月28日到2021年7月14日之间买入和持有仁东控股的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财报还提到,因实际控制人霍东为仁东控股向兴业银行借款履行担保责任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霍东及其配偶赵佳于2021年8月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此前,仁东控股还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操纵股价被立案调查,并一度被称为“妖股”。蓝鲸财经此前发布《仁东控股股价操纵案露出端倪,原“牛散”股东拟面临五百万罚款,2020年亏3亿第三方支付合利宝占半数营收》披露,德御系掌门人田文军曾因操纵仁东控股被罚200万元。

仁东控股前身为宏磊股份,于2011年上市;此后,“德御系”通过掌门人配偶郝江波入局,在2016年进行资产重组,控股股东变更为和柚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剥离铜加工产业、注入合利金融,主营业务在次年转型为第三方支付、保理、供应链管理等,上市公司更名民盛金科。

2018年,原内蒙首富、中国庆华能源集团董事长霍庆华之子霍东入主,仁东控股控股股东从和柚技术变更为仁东信息。2019年11月,仁东控股控股股东变更为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年后,仁东控股控股股东再度变更为仁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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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仁东控股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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