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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报告:预计2030年互联网保险规模将超2.85万亿 理赔金额近1万亿

来源:和讯财经 作者:吴静草 2023-05-30 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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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社科院报告:预计2030年互联网保险规模将超2.85万亿 理赔金额近1万亿)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发布《2023年互联网保险理赔创新服务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认为,中国互联网保险的理赔服务已全面呈现线上化、智能化、无纸化三大趋势。预计到2030年,互联网保险的保费收入规模将比2022年增长近6倍,或将超过2.85万亿元,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并完成理赔的金额将接近1万亿元。 

《报告》指出,保险机构正积极布局互联网渠道,大力开展数字化转型。随着互联网保险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理赔服务质量的提升成为其进一步发展的重中之重。

 互联网保险理赔服务存在两大问题

从互联网保险发展历程看,我国的互联网保险经历了早期萌芽阶段(1997-2004年)、探索阶段(2005-2010年)、高速扩张发展阶段(2011-2016年)、整顿与规范发展阶段(2016年至今),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过程。

《报告》显示,早期的互联网保险探索主要集中在意外险、旅行险等比较简单、标准化程度较高的产品的销售服务。2011年开始,互联网保险迎来了高速发展阶段:2011年-2015年间,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持续保持150%以上的年增长率。

2016年以来,互联网保险发展速度有所放缓,也暴露出了一些行业乱象,随着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互联网保险在经历了2016-2018年的低谷期后,在2019年恢复至两位数增长,进入新一轮的规范发展阶段。但总体来看,我国目前的互联网保险渗透度不足10%,仍处于较低水平。


2011年-2021年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与渗透率(保费规模单位:亿元)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风险保障意识不断增强,保险将越来越成为每个人的“刚需”;与此同时,随着80、90后甚至00后逐渐成为保险消费的主要群体,其对互联网保险服务的要求也将不断提高。在此背景下,互联网保险需要不断完善全流程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才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报告》强调,提升理赔服务水平应当是互联网保险未来的核心着力点。而从目前的情况看,互联网保险的理赔服务存在两大问题。首先,保险公司与互联网渠道的理赔服务融合度不高,“前端销售”与“后端服务”存在失衡,消费者体验感和获得感有待提升。

《报告》调研了17家互联网保险中介渠道及其服务模式发现,仅有4家中介在销售产品后可以通过中介平台直接发起理赔,1家中介可致电平台发起理赔,5其余12家平台都需要消费者致电保险公司发起理赔。虽然部分互联网保险中介也开始探索理赔协助服务,通过在线理赔管家、理赔热线等提供理赔协助服务,但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会给消费者带来中介平台“只管销售、不管售后”的感受和体验。

其次,互联网保险的展业模式对消费者的认知要求更高,更容易留下理赔隐患。

“消费者通过互联网渠道独立购买保险产品,不仅要理解不同保险产品的功能定位、保障责任范围、责任免除等基本情况,还需要知晓不同产品在免赔额、赔付比例、就诊机构等方面的差异,此外还需线上完成最为复杂也最可能导致理赔争议的健康告知。这些因素都容易为未来的保险理赔埋下隐患。”《报告》提到。

预计2030年互联网保险理赔将实现无纸化理赔

随着保险行业从高增速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互联网保险渠道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报告》预计,2025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规模将超过9000亿元;2030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规模将超过2.85万亿。据此估计,2025年互联网保险的线上理赔规模将达到3082.47亿元;2030年互联网保险的线上理赔规模将达到9406.95亿元。

同时,《报告》还预测,2030年互联网保险理赔便能实现无纸化理赔。

近年来,财政部一直在推进和深化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目前已基本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今年5月,浙江财政厅首次将浙江医疗电子票据应用于商业保险的理赔场景,这意味着,在理赔申请过程中,消费者授权后系统会自动列出消费者所有的有效医疗票据信息,消费者只需要根据就诊时间进行选择,不再需要拍照上传相关票据及资料,便可以在线提交理赔申请。

数据显示,过去,在不能一次性成功提交理赔材料的消费者中,有25%的比例是由于医疗发票缺少或者错误,很多消费者为了补齐发票需要反复跑就诊医院,从而影响理赔体验。接入区块链医疗财政电子票据后,浙江消费者理赔时反复补交医疗发票的比例将降低50%以上。

为提升互联网保险理赔服务质量,《报告》提出两大建议。其一,互联网+保险发展渠道规模和服务质量必须“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随着“80”“90”后成为保险消费的主力,互联网已经成为其购买保险的首选渠道,而这类群体更加注重理赔的速度和便捷性。因此,不论是互联网渠道还是保险公司自身,都需要将服务质量提升到与发展规模同等重要的战略高度。

其二,发挥互联网技术优势打造便捷化、人性化的全流程服务。在“后互联网新规”时代,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去代理人化是大势所趋,如何告别以“人”为核心的服务模式,通过技术去提供高质量保险服务,是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所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未来,保险公司与具备较高的数智化水平和能力的科技平台进行深入合作,改善互联网保险服务质量或将成为主流趋势。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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