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天津三家金融部门发文支持灾后重建:充分保障各类主体复产复商金融需求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天津三家金融部门发文支持灾后重建:充分保障各类主体复产复商金融需求)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李愿 北京报道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灾后重建有关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导天津市金融机构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最大限度减轻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通知》指出,要充分保障受灾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复产复商金融需求,做到“信贷支持有力度、保险赔付有速度、金融服务有温度”,助力人民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在保障金融基础服务畅通方面,《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按照“保开门、保服务、保安全”的要求,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优先办理救灾资金划拨,不得延压,确保救灾资金及时到账和使用。对受灾企业、居民和农户的账户、卡、折、票据等有效凭证的挂失补办及办理开户、查询等,允许适当简化程序,鼓励适当免除费用。

在加大灾后重建资金支持方面,《通知》要求各银行机构要加快加大防汛救灾信贷投入,留足信贷额度。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设立“灾后重建、恢复生产”专项信贷额度,在津分支机构积极向总行争取更多费用减免等政策和信贷资源倾斜。各银行机构应运用续贷等方式,保障贷款支持的连续性,有效缓解受灾主体的短期资金压力。对信用记录良好、受灾情影响暂遇困难的经营主体,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鼓励通过适当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助其渡过难关。

《通知》提出,要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等政策资金。强化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积极申请使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将政策资金优惠传导至受灾市场主体,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满足资金需求。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等专项金融债券,拓展服务灾后重建可贷资金来源、扩大信贷投放。

并提出,要有效降低受灾主体综合融资成本。各银行机构应主动利用各项优惠政策和产品,加大受灾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的资源倾斜,探索通过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减免服务收费等方式,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保险机构方面,《通知》第8条明确要全力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各保险机构应按照“主动、迅速、科学、合理”的原则,从报案受理、查勘救援、单证减免、理赔权限等方面最大限度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做到能赔快赔、应赔尽赔、合理预赔。对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相对确定的案件,尤其是对于低收入群体、新市民、小微企业、农户等被保险人,要主动靠前服务,尽可能提高预赔付比例。适当加大保险宣传推广力度,增强政府、企业和居民的参保分险意识。积极推广公众责任保险、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探索开展农业巨灾天气指数保险等险种,提高天津市应对重大灾害事件的能力,减少企业、居民、农户等因灾损失。持续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抢险救灾工作人员的保险保障。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