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产业观察 - 正文

一杯饮品,三分之二是冰块!中消协点名批评

来源:证券时报网 2023-08-23 22:09: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一杯饮品,三分之二是冰块!中消协点名批评)

今日下午,中消协官方发文称,据媒体报道,近日有消费者在某知名饮料店选购饮品时,发现饮品中冰块含量占到饮品总量的2/3,冰块含量过多导致饮用体验感变差。也有的消费者反映,部分饮品在手机点单页面的温度选项只有“冰”,有些饮料店甚至拒绝消费者提出的“去冰”饮品需求。

就饮品加冰情况,中消协对北京市西单商圈、朝阳大悦城、国贸、西三旗等商圈的知名冷饮品牌进行了消费体验。体验发现餐饮经营者对冰量缺乏统一标准,即使同一品牌不同店铺对于正常冰的标准也不统一。各餐饮经营者的冰块大小、形状不同,有的饮品中冰块为扁片或中空状,因此不能简单以冰块数量来衡量加冰量。

对此,8月2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发出倡议,饮品加冰需以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前提。要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餐饮经营者应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要,为消费者提供“多冰”“正常冰”“少冰”“去冰”或通过备注方式调整加冰数量等个性化选项,供消费者自主选择,也可以将饮品和冰分开,由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加冰及加多少冰。

倡议称,要尊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购买饮料时,默认购买的是饮料而不是冰。餐饮经营者可以在点餐台、广告单及食物图片等显眼处明示顾客有要求饮品不加冰的权利。若消费者对加冰容量提出疑问时,餐饮经营者应予以及时、正面的答复。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尽管中消协并未直接点出某知名饮料店,但此前连锁咖啡巨头瑞幸咖啡因三分之二是冰块的视频被网友吐槽,从而引发各方热议。

7月20日,江苏南通,一位网友发布视频抱怨称,在瑞幸咖啡购买的两杯拿铁,2/3是冰块,喝了几口就所剩无几。当事人称,他当时使用优惠券购买了两杯咖啡,选择的是正常冰,咖啡却只占了不到一半,这条视频得到了广大消费者和网友的共鸣。

对此,瑞幸咖啡客服表示,所有饮品都是严格按照流程制作的,如果顾客想去冰,可以在备注中说明。同时,瑞幸咖啡也会将冰块多和无去冰选项的问题记录下来,并反馈给相关部门。这也让“瑞幸回应咖啡三分之二冰块两口喝完”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

实际上,7月26日,江苏省消保委就已点名此事,在其官方公众号发布了《加冰要有度!瑞幸咖啡还是瑞幸冰杯?》的文章。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面对“去冰”的制作请求,商家多以“影响口感”“固定配方”作为回绝消费者的托词,理所当然地拒绝换位思考,保持着独家研发的品牌姿态。“一杯饮品三分之二杯都是冰”的现象,不禁让消费者生疑,大量加冰是否成为商家减少成本的伎俩。

江苏省消保委还认为,商家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即使夏日,也有消费者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吃冰,需要去冰或常温饮品。商家应当尊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冷饮加冰要有度,动辄20元、30元的价格,更应当真材实料、物有所值,不可使高价饮品沦为“水货”。

“从企业维度看,咖啡加冰多与少,可能会降低其成本。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大部分喜欢冰少一些,性价比会更高。但是目前行业并没有标准规范,只能由企业自主决定,因此如何去制定行业标准可以是最佳的解决方案。”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告诉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

实际上,虽然瑞幸咖啡陷入加冰块争议,但其近期公布Q2业绩增长较为明显,其已经提前达到了万店目标。

8月1日,瑞幸咖啡公布2023年第二季度财报(4-6月)显示,二季度,该公司实现总净收入为62亿元,同比增长88%,在美国会计准则下营业利润为11.73亿元,营业利润率为18.9%。第二季度瑞幸咖啡净新开门店1485家,截至第二季度末,瑞幸咖啡门店总数达10836家,其中自营门店7188家,联营门店3648家。瑞幸咖啡成为中国市场第一家门店数量破万的连锁咖啡品牌。

展望下半年,瑞幸咖啡首席执行官郭谨一表示,“2023年下半年,我们将持续加大投入,关注客户价值,将规模优势转化为对消费者的长期回馈。这不仅直接使他们受益,而且还提高了我们的市场份额和品牌知名度。”

校对:赵燕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大悦城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