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每周质量新闻盘点:上半年食品抽检不合格样品70174批次)
过去的一周里(2023年8月14日——8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地方市场监管局发布了许多跟企业和消费者息息相关的政策。
8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督管理司负责人刘琳在会上介绍,市场监管总局自2020年开始实施市场监管、商务、外汇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已经在全国实现市场监管、人社、统计、海关、商务、外汇部门的年报事项“多报合一”,减少了120余项原海关年报数据项、170余项原商务和外汇年报数据项。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在江苏省开展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通知要求,试点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计量领域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试点探索,确保事项合法、程序规范、服务优质,提高审批效能,进一步减轻企业办事负担,更大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为全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度改革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知识产权执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针对当前侵权假冒行为的新特点,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法治保障,建立完善执法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3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921763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70174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2.40%,较2022年同期下降0.11个百分点。其中,第二季度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2.49%。
从抽样食品品种来看,消费量大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蛋制品,乳制品等5大类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分别为0.43%、0.53%、0.76%、0.15%、0.16%,均低于总体抽检不合格率。与上年同期相比,餐饮食品、酒类等25大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有所降低,但特殊膳食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等8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有所上升。各类食品监督抽检结果见附件。
从检出的不合格项目类别看,一些不合格项目占抽检不合格样品总量为:农药残留超标42.98%,微生物污染14.67%,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13.06%,有机物污染问题9.21%,兽药残留超标7.83%,重金属等污染6.46%,质量指标不达标4.92%。
《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出台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结合部门职责,印发《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突出风险隐患;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气瓶和燃气器具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到2025年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安全监管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基本建立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长三角地区持续深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合作
近日,长三角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一体化工作会议在安徽省黄山市黟县召开。
会议明确,下半年,长三角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一体化要做好5方面重点工作:一是研究制定《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认证监管专家库管理办法》,筹备成立长三角一市三省资质认定评审专家库,实现共建共享;二是联合开展2023年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在参加范围、项目要求、实施过程、内容通报等方面保持统一,持续推动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和能力整体提升;三是持续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联合监督检查,聚焦环境、食品、机动车等重点领域,互派执法人员和技术专家,形成区域共治监管合力;四是联合制定发布长三角地方标准《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技术规范》和长三角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典型案例;五是持续推进长三角绿色产品认证一体化相关工作,促进民宿认证落地实施。
河南公开征求意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
8月14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河南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共39条举措,涉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减轻税费负担、强化金融支持、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业创新发展、加大服务供给六方面内容。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将于9月13日截止。
在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方面,鼓励各地探索利用创业孵化器、集群登记托管机构,为有创业意愿但暂时没有确定经营地址或处于筹备期的创业者,免费提供阶段性过渡地址办理登记注册。组织开展涉个体工商户违规收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涉个体工商户违规收费行为,减轻个体工商户负担。
福建福州公布重点领域有奖举报清单最高可奖励100万元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年下半年重点领域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清单,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清单显示,福州市对重大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每起上限达100万元;对非重大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每起上限为10万元。
据悉,此次有奖举报清单涉及7个领域19项违法行为:一是食品安全领域,包括篡改食品生产日期或保质期,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利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食用植物油掺假掺杂,蜂蜜掺假掺杂,餐饮商户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餐饮网店未在网上规范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7项违法行为;二是知识产权领域,包括假冒专利、擅自使用特殊标志2项违法行为;三是计量领域,包括粮食购销领域计量违法、巡游出租车计价器违法、销售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秤3项违法行为;四是药品领域,包括销售假药、劣药1项违法行为;五是医疗器械领域,包括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等1项违法行为;六是电动自行车领域,包括销售改装、拼装或者超标电动自行车1项违法行为;七是特种设备领域,包括电梯假报停,压力管道未监检、未登记注册,气瓶充装企业采用视频定格器破坏AI智管,起重机械“大吨小标”4项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