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标准工业因数据披露不准确,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等被出具警示函)
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称,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标准工业”)子公司西安标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部分项目采用总额法核算确认收入,与相关业务实质不符,导致2020年半年报、三季报和年报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时任董事长杜俊康、总经理赵旭以及财务总监郑璇应当对该违规事项负主要责任。
根据《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时任董事长杜俊康、总经理赵旭以及财务总监郑璇采取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加强信息披露方面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陕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于2023年9月22日携带有效证件到陕西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