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因编制虚假财务报表,富德生命人寿一支公司员工被罚款1.5万元

来源: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2023-09-22 16:56:4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因编制虚假财务报表,富德生命人寿一支公司员工被罚款1.5万元)

2023年9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葫芦岛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葫金监罚决〔2023〕1号),处罚对象为刘红宇。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员工刘红宇因编制虚假财务报表,违反了相关法规,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葫芦岛监管分局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葫芦岛监管分局对刘红宇作出警告并罚款1.5万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9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