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原创】产业观察 | 利好政策频出 卫星互联网加速发展)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邹晓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起草了《关于创新信息通信行业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明确,要统筹推进电信业务向民间资本开放,加大对民营企业参与移动通信转售等业务和服务创新的支持力度,分步骤、分阶段推进卫星互联网业务准入制度改革,不断拓宽民营企业参与电信业务经营的渠道和范围。
目前,中国对卫星互联网业务的开放程度相对较低。根据相关规定,中国对卫星互联网业务实行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卫星互联网业务,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此外,中国还对卫星互联网业务的频率资源进行管制,确保各卫星互联网业务运营商之间的协调与安全。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意见》的起草,有助于激发民营企业参与卫星互联网产业,加快民间资本流入,带动我国卫星互联网产业规模快速增长。
卫星互联网是卫星通信的互联网,通过一定数量的卫星形成规模组网辐射全球,从而构建具备实时信息处理能力的大卫星系统,能够完成向地面和空中终端提供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
相比传统的地面互联网,卫星互联网具有覆盖范围广、传输速度快、抗干扰能力强等优势。它可以为偏远地区、海洋、航空、铁路等无法通过传统网络接入的地方提供高速稳定的互联网服务。卫星互联网产业链主要包含卫星制造、卫星发射、地面设备、卫星运营及服务四大环节。
2020年以来,多项利好政策助推卫星互联网行业加速发展。2020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把卫星互联网纳入“新基建”范畴。作为新型基础设施的主要内容之一,信息基础设施中包括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
2021年11月,工信部印发《“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布局卫星通信。加强卫星通信顶层设计和统筹布局,推动高轨卫星与中低轨卫星协调发展。推进卫星通信系统与地面信息通信系统深度融合,初步形成覆盖全球、天地一体的信息网络,为陆海空天各类用户提供全球信息网络服务。
今年2月,工信部发布的《关于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若干改革举措的通告》提出,将卫星互联网设备、功能虚拟化设备正式纳入进网许可管理。
根据美国卫星产业协会(SIA)数据,2021年中国卫星互联网行业市场规模达到292.48亿元,2022年达到314.74亿元;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到446.92亿元,2021年至2025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1%。
中信证券表示,目前我国卫星及应用产业规模快速壮大,今年10余个省市均明确了关于空天信息产业、卫星应用及卫星互联网产业的新举措、新目标。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是稀缺战略资源,“先占先得”竞争激烈。
分析人士指出,在政策大力支持下,卫星互联网技术将不断升级,行业标准将不断完善,卫星互联网产业链正迎来“破茧成蝶”的重要发展机遇期,全产业市场空间或将达到千亿元级。
审读: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