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众合科技及高管被责令改正,子公司北交所IPO辅导未及时披露)
2023年11月24日,浙江证监局公告称,浙江众合科技(以下简称众合科技)因其控股子公司海纳股份未经审议程序申请在北交所上市并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故被责令改正相关违规行为。
在此事件中,众合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潘丽春及董事会秘书何俊丽承担主要责任,同样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要求众合科技及上述两位高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在接到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该监管措施已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且在复议或诉讼期间仍将继续执行。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