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IPO观察|股权集中度超90% 资产负债率低于20% 天富龙IPO合理性与必要性存疑)
IPO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并非唯一手段,合理性与必要性才是企业上市的重要因素。
近日,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龙”)在上交所更新了上市申请审核动态,已完成财务资料更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规定,上交所恢复其发行上市审核,并进行了首轮问询。
据悉,天富龙于2023年6月9日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公司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2亿股,拟募集资金10.9亿元。此次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17万吨低熔点聚酯纤维、1万吨高弹力低熔点纤维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再生短纤研发中心 、低熔点纤维研发中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