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被罚款三万元)
金融界2023年12月2日消息,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期限备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案,被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罚款三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在2023年5月18日、25日、26日共销售固体硫磺331吨后,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五日内将销售情况录入广州市危爆物品立体化溯源管控系统,直到2023年6月1日才进行录入。
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构成了未按规定期限备案销售信息的违规行为。根据处罚决定,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需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海珠支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