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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亿元债务!阳光城清盘人要求公司间债务人偿还

来源:文轩新闻 2023-12-08 16: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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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151.2亿元债务!阳光城清盘人要求公司间债务人偿还)

(阳光城,图片源自互联网)


12月8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于2022年10月17日以HCCW 236/2022命令对发行人进行清盘,而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Lai Kar Yan先生(Derek)及Hau Kai Ling女士(Cato)于2023年3月22日获委任为发行人的联合及若干清盘人。

2023年12月6日,清盘人代表公司向两家公司间债务人发出法定追讨,要求其偿还公司间债务约151.2亿元人民币。

相关票据于2022年3月24日上午9点起在港交所暂停交易,并将继续暂停交易,直至另行通知。发行人将在适当时作出进一步公告,以通知公众。

公开信息显示,阳光城集团由福建富豪林腾蛟于1995年创立,总部位于深圳。

依托中国房地产市场飞速发展期,阳光城集团在短短14年内实现了销售额的1000倍增长,从一个区域性的小型房企成长为一个全国性的千亿级别房企,并于2002年成功借壳上市。14年间,阳光城市场突破1000多倍,规模一度超过2000亿元。

然而,随着中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严厉调控,市场恶化,风光一时的阳光城在2021年遭遇“股债双杀”,经营持续恶化,之后陷入流动性问题,一蹶不振。

最新披露的业绩报告显示,2023年1月1日-2023年9月30日,阳光城实现营业收入210.94亿元,同比增长12.51%,净亏损24.60亿元,亏损同比减少58.56%,基本每股收益为-0.6000元。

巨额亏损下,监管部门对阳光城连连发招。深交所于2月5月向阳光城发出监管函件,要求阳光城对业绩预告亏损情况作相关说明。5月5日深交所再发《关于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并要求该公司在5月19日前回复,截至阳光城股票摘牌日,阳光城未能按要求回复深交所的问询函件。

之后的6月27日,阳光城回复深交所称,“由于地产调控政策及疫情反复,原材料及建设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房地产行业企业的经营状况均有所恶化,2021年房地产业务毛利率水平较低且降幅较大。叠加公司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本报告期其房地产业务受到的影响更为显著,公司房地产业务毛利率水平较低且同比降幅较大具有一定合理性,下降幅度与公司规模相当且已出险企业毛利率基本相当。”

阳光城将导致企业经营恶化的因素归结为宏观政策和市场原因,对于自身盲目扩张,过渡负债以及经营策略等问题几无反思。

面对步步逼近的债期,阳光城采取的降债策略是、收缩拿地,寻找新的融资、出售资产以及和债权人谈判沟通延期。

就目前成效来看,债权人似乎已经失去耐心,要求清盘偿还债务,及时止损。自此,阳光城又将作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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