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法《意见》出台!重点加大对金融领域逃废债、“砍头息”等打击力度)
12月28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通知。
《意见》主要从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能、完善金融检察体制机制、优化金融生态、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明确今后一个时期金融检察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方法措施。
在强化金融领域行政检察监督方面,《意见》聚焦证券期货、银行保险、金融借款、委托理财等领域,加强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法律监督。
统筹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做好对行刑“反向”衔接中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探索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金融管理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在刑事检察方面,《意见》重点是加大惩治金融风险高发领域金融犯罪力度,突出打击各种名目非法金融活动,持续加大对洗钱及其关联犯罪的追诉力度,依法妥善处置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坚决惩治金融腐败犯罪,以精准有力的刑事追诉惩治金融犯罪、震慑金融犯罪、预防金融犯罪。
在民事检察方面,高质效办理金融领域民事监督案件,重点加大对金融领域逃废债、“砍头息”“套路贷”等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着重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强化民事检察与刑事检察的有序衔接,加大对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维护公平诚信的金融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