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富滇银行2分行合计被罚140万元,曾遭二股东“清仓”转让股权)
12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保山监管分局合计开出5张罚单,剑指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滇银行)旗下2家分行,合计罚款金额达140万元。
具体而言,因贴现资金回流至出票人;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富滇银行曲靖分行被罚80万元,时任富滇银行股份曲靖分行客户经理钱姝婕被警告。
同日,因贷款“三查”不尽职,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行业,富滇银行保山分行被责令整改并罚款60万元,时任富滇银行保山分行风险总监赵振银、时任富滇银行保山昌宁支行行长宗相明均被警告。
据天眼查及官网显示,富滇银行成立于1998年8月,注册资本约66.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代军,公司经营业务包括个人金融、公司金融、国际业务、同业金融等。个人金融方面,富滇银行旗下薪金贷,额度最高可贷60万元,循环使用,随借随还。
股权关系上,富滇银行前三大股东分别为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97%)、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股13.47%)及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49%)。
值得一提的是,据12月26日北京产权交易所消息,富滇银行二股东大唐财务拟转让持有的富滇银行9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3.47%,转让底价约为32.04亿元。
这并非大唐财务首次想要转让持有的富滇银行股份。2021年2月,大唐财务曾委托上海联交所征集意向投资人,拟转让其所持的全部9亿股富滇银行股份。
除收百万级罚单、遭二股东“清仓”转让股权外,富滇银行多名管理人员也被查。
有媒体报道称,2023年6月,富滇银行滇池支行原行长邓秀伟被查;5月,富滇银行金融市场部原总经理杨溢、富滇银行投资银行部原副总经理孙军魁被查;2月,富滇银行小企业信贷专营中心总经理黄红松、富滇银行不良资产清收中心副主任郑春华被查。
业绩上,富滇银行2023年第三季度信息披露报告显示,2023年1-9月,该行合并口径下实现营业收入50.28亿元,实现净利润6.4亿元。
2022年,富滇银行录得营收59.74亿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3.11%;对应的归母净利润为7.37亿元,同比增长20.22%。
对比而言,2021年,富滇银行营收、净利润同比均呈两位数增长。即营收同比增速达11.92%至51.77亿元;对应的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4.34%至5.36亿元。
截至2022年末,富滇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96%,较上年末减少0.03个百分点;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170.38%,较2021年末增加12.77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为3.35%,较上年末增长0.21个百分点。
同期,富滇银行资产总额为345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36%;负债总额达2262.07亿元,较2021年末增加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