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大银行开年即被罚420万元!去年三季度增利不增收,不良率持续上升)
开年不利,2024年第一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银行)就收到首张百万级罚单,涉及贷后管理不到位等。
去年9月至今已被罚超700万元 1月4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连收9张罚单,合计被罚金额420万元,8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具体而言,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不合规、贷后管理不到位、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承兑、贴现资金管理不到位被罚。
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部分)负责,刘贞男(时任光大银行长春大马路支行行长)、魏鸿鸽(时任光大银行长春大马路支行公司部经理)、张斌(时任光大银行长春橡树湾支行行长)、谢潇缇(时任光大银行长春橡树湾支行客户经理)、胡亚光(时任光大银行长春大马路支行行长)、李广鑫(时任光大银行长春大马路支行客户经理)、杜勇(时任光大银行长春宽城支行行长)、刘耀光(时任光大银行长春宽城支行客户经理)均被警告。
据柒财经不完全统计,2023年9月至今,光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已合计被罚700多万元,且违法内容多涉及“贷后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
具体来看,12月11日,因“违规转嫁经营成本”,光大银行滨州分行被罚30万元;10月6日,因“未按规定承担小微企业押品评估费,贷款管理不到位、风险分类不准确,线上经营贷业务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被罚没138.5万元。
10月9日,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光大银行烟台分行收50万元罚单;9月28日,因发放贷款时搭售保险,增加企业融资成本,光大银行洛阳分行被罚20万元。
9月20日,光大银行潍坊分行还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30万元;9月1日,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且部分被用于收购股权,光大银行南昌分行被罚30万元。
天眼查及其官网显示,光大银行成立于1992年6月,于2010年8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2013年12月在港交所牌上市,注册资本466.7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江。
业绩增速放缓,不良贷款率上升 据光大银行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财报,其实现营收357.1亿元,较2022年同期减少8.02%;对应的净利润为136.87亿元,同比增长2.78%。
2023年前三季度,光大银行实现营收1122.3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3%;对应的净利润为379.06亿元,同比增加3.11%。
拉长来看,光大银行营收不断下滑,且进入负增长,净利润增速亦减缓。2021年至2023年上半年,光大银行分别实现营收1527.51亿元、1516.32亿元及765.2亿元,对应的同比增速分别为7.14%、-0.73%及-2.47%。
同期,光大银行的净利润分别为436.39亿元、450.4亿元及242.19亿元,对应的同比增速分别为15.6%、3.21%及3.3%,增速由两位数减缓为个位数。
除业绩表现不好外,柒财经注意到,光大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也在上升。
截至2023年9月末,光大银行不良贷款率1.35%,比上年末增加0.1个百分点。而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光大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25%、1.25%及1.3%。
不良率的上升,反应出银行坏账率的增高,且前述光大银行频因贷款业务违规被罚,也体现出光大银行贷款业务规范性有待提高。
目前,光大银行由王志恒掌舵,王志恒于2023年3月入职行光大银执行董事、行长,2022年12月起任光大银行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