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原创】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被罚210万元,涉存贷挂钩等五项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月18日消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被罚款210万元,2名责任人被警告并各罚款5万元,另有5人被警告。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公开资料显示,兴业银行北京分行于2000年正式开业,是兴业银行在福建省外开业的第四家分行。
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兴业银行北京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五项:存贷挂钩、流动资金贷款挪用于股权投资、个人按揭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项目融资业务合规要件不全及未从严审核项目资本金、发放贷款用于为违规领域垫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对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时任丰台中支营业部总经理孙美霖、时任丰台中支营业部企金条线客户经理刘梦瑀予以处以并罚款5万元。时任朝阳中支东外支行企金条线客户经理焦铎、时任顺义支行零售业务负责人杜姜欢、时任顺义支行零售客户经理孔丹丹、时任鲁谷支行零售客户经理辛蕊、时任昌平中支行龙域支行行长冯南同时被警告。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