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连收11张罚单!蒙商银行及10名责任人合计被罚超900万元)
日前,据央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蒙商银行)被罚893.4万元,10名相关责任人也被罚。
因对蒙商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责,管某(时任蒙商银行包头分行行长)、王某军(时任蒙商银行锡林郭勒分行行长)、王某鼎(时任蒙商银行总行营业管理部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徐某(时任蒙商银行鄂尔多斯市分行行长)均被罚2.4万元。
因对蒙商银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责,王某(时任蒙商银行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魏某祥(时任蒙商银行通辽分行副行长、反洗 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某源(时任蒙商银行乌海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分别被罚4.5万元、2万元及2万元。
因对蒙商银行前述2项违法违规事实负责,李某春(时任蒙商银行信用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萨某某娃(时任蒙商银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王某磊(时任蒙商银行股份司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分别被罚6.9万元、5.8万元及5.8万元。
由高管处罚中可见,蒙商银行上述违法行为主要涉及信用卡、零售金融等领域。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6月,蒙商银行兴安盟分行同样因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36万元。
工商数据,蒙商银行成立于2020年4月,注册资本2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于学忠,是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会同建设银行、徽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包头市财政局等联合发起设立,主要服务内蒙古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业绩方面,蒙商银行2022年实现营收32.23亿元,同比下滑39.89%;对应的净利润为0.65亿元,较2021年减少超九成。
另据蒙商银行披露的关联交易信息,其关联交易主要涉及贷款、债券投资、同业借款、存款等银行常规的表内外业务。截至2023年四季度末,授信类关联交易余额385661.61万元,当季服务类、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金额86903.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