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福建海峡银行被重罚345.3万元)
3月8日,据央行福建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建海峡银行)因五宗罪被罚345.3万元。
具体而言,福建海峡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另外,吴某铃 (时任福建海峡银行副行长)、徐某楠(时任福建海峡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对福建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责,分别被罚3.5万元。刘某仁(时任福建海峡银行信用卡部副总经理)对福建海峡银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1.1万元。